“没想到还能再坐到一起,更没想到还能握手言和。”近日,年过六旬的陈某甲和陈某乙,在三亚中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和多元解纷中心特邀调解员的共同见证下,达成刑事和解。至此,这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在三亚中院的积极推动下,成功实现刑事和解,多年的积怨一朝化解。
该案被告人陈某甲与被害人陈某乙均系三亚市某村村民,因房屋归属问题,两家人争议多年,积怨已久。2024年2月,两家人在贴春联时发生言语争执和肢体冲突,被告人陈某甲在冲突中将被害人陈某乙打成轻伤。一审期间,被告人未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被害人也未对被告人表示谅解,一审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5个月。
案件进入二审后,承办法官经仔细审查全案,发现双方虽积怨已久,但毕竟是同村人,具备矛盾化解的基础和空间。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法官主动联系多元解纷中心,邀请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刑事和解工作。多元解纷中心指派具有丰富民事调解经验的调解员参与案件。
借鉴民事案件调解的经验做法,针对宗族矛盾特点,承办法官与特邀调解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及家属“背对背”沟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厘清诉求“底账”,全面了解双方的心理预期,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日,承办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组织被告人与被害人在三亚中院面对面“对话”,开展刑事和解工作。
法官结合刑法及海南省量刑规范化的有关规定,深入释法说理,特邀调解员以“远亲不如近邻”的乡情和乡土智慧弥合情感裂痕,耐心疏导、降低对立情绪,共同引导双方有效沟通、化解心结。最终,被告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当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被害人也感受到被告人的诚意,最终表示谅解被告人。二审法院综合考量陈某甲认罪悔罪表现、赔偿被害人和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吴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