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向全省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生产、销售单位及广大消费者发出提醒,8月1日起,未取得CCC认证证书、未按规定标注CCC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严禁出厂、销售、进口,不得用于各类经营活动。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确保在售及新生产产品获得CCC认证证书,符合GB3927、GB44263要求,无CCC认证证书不得出厂、销售。各销售者要规范产品销售行为,凡是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再上架销售。
各有关经营单位要对现有库存及拟采购设备进行全面摸底排查。8月1日起,新安装、新增投入使用的设备必须取得CCC认证证书并规范加施认证标志,坚决杜绝采购、安装和使用未获认证产品。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国家规定,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生产、销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对逾期未完成认证、违规出厂、销售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未认证的电动车供电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委托安装家用及商用电动汽车充电桩时,要仔细查验产品机身CCC认证标识,并主动向经营者索要产品CCC认证证书核对查验。如发现商家售卖无证充电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共同消除充电设备用电安全隐患,守护人身财产安全。
(记者 李梦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