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省商务厅发布公告,调整2025年海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自11月4日0时起,在海南省申请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所报废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和所购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均应为海南省。
公告称,旧车报废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为2025年11月4日0时后的,所报废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应为海南省。新车购买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为2025年11月4日0时后的,所购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应为海南省。补贴标准和其他条件仍以《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为准。
此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调整仅为在原政策基础上增加“所报废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和所购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均应为海南省”的限定条件,为原政策的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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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调整问答
1.政策调整后补贴条件如何变化?
答:本次政策调整主要将“不限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不限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调整为“所报废的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须为海南省,所购买的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须为海南省”。即可简单理解为“报废海南牌旧车,在海南购买新车,新车在海南注册登记(首次上牌)”。
2.政策调整从何时起算?
答:本次政策调整自2025年11月4日0时起。拟在海南省申请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即在海南省开具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海南省为补贴申请受理地)的个人消费者,旧车报废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为2025年11月4日0时后的,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应为海南省;新车购买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为2025年11月4日0时后的,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应为海南省。
3.政策调整前已报废旧车或已购买新车的,是否受到影响?
答:对2025年11月4日0时前已完成旧车报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的,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不受本次政策调整限制。对2025年11月4日0时前已完成新车购买(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的,新车注册等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不受本次政策调整限制。
(记者 罗霞 通讯员 李金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