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七、招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奖励补贴
1.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2.补贴标准
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 定为其按月足额缴纳 3 个月以上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按每招 用 1 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500 元。
3.受理单位: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联系电话:
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0898-88688282
天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98-88911819
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98-88670712
海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98-38216422
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98-88841772
5.单位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4楼、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创业担保贷款
1.文件依据
《海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琼人社规〔2024〕3 号)
2.补贴对象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3.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4.受理单位:邮储银行三亚分行、海南农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
5.联系电话:邮储银行(88881333)、农商银行(88688873)、建设银行(88696238)、中国银行(88676114)
6.单位地址:三亚市内各邮储、农商、建行、中行网点。
三亚市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