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期审结一宗“入学请托”类诈骗案件,被告人颜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适用缓刑,处罚金1万元。
2023年9月,颜某某瞅准部分家长迫切希望子女入读优质公办学校的心理,谎称拥有人脉资源,可代为办理某知名小学的入学指标,以此为由向林某索要费用。林某出于对孩子教育的重视,轻信了颜某某的谎言,支付了135000元。直至新学期开学,林某始终未收到孩子入学的相关通知,察觉自身受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24年6月29日,颜某某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后,自动投案。到案后,颜某某退还了林某全部被骗款项135000元,并取得了林某的谅解。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颜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13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颜某某经传唤自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减轻处罚;其案发后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颜某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颜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颜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入学请托诈骗案件。不法分子利用家长想让自家孩子读“名校”的焦虑与侥幸心理,谎称其具备代办入学的特殊能力,骗取家长信任实施诈骗,诱导家长寄希望于所谓“潜规则”。该案中,家长不仅没能实现孩子入读名校的愿望,还蒙受了重大财产损失。
法官提醒,期盼子女成才无可厚非,但争取教育资源必须恪守合法途径。寻求“入学请托”,不仅容易落入诈骗圈套,还会破坏招生公平、扰乱教育环境。家长要树立正确教育理念,抵制“潜规则”诱惑,入学相关业务应当通过教育部门、学校官方渠道办理,不要轻信“包办入学”的骗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