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起,海南将实施第二批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措施,具体包括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省内全域互认、在线身份核验通道进一步完善等。这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的。
为解决外资企业跨区域投资过程中材料重复提交、手续繁琐等问题,海南建立省内全域互认、跨省逐步拓宽的国(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互认机制,拓宽证明文件使用范围,减少重复公证认证。
国(境)外投资者在海南登记注册外资企业,可按下列规定提交证明文件,无需另行办理新的公证、认证或附加证明书: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已设立过外资企业,提交有效期内的公证、认证或附加证明书复印件,复印件上作出“文件记载事项未发生变动”的承诺,并加盖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档案查询专用章;在国内其他地区已设立过外资企业,提交上述证明文件及承诺,由收取原件的原登记机关加盖档案证明章。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存在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完成前,依法不适用上述规定。公证、认证或附加证明书未注明有效期的,按公证、认证或附加证明书出具之日起1年内算。跨省互认范围实行动态调整,相关互认文件有适用范围限制的,按其限定范围办理。
此外,海南完善国(境)外自然人在线身份核验。开通国(境)外自然人“银行卡+预留手机号码”在线身份核验、电子签名服务,持银联银行卡的国(境)外自然人,可全程网上办理外资企业登记。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法定代表人,可在线进行身份核验后,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海南市场监管部门将实行外资企业登记服务团队跟办服务,提供事前多语帮办、即时确认办理、延伸业务衔接的全程跟办服务。上述措施有效期至2031年6月29日。
(记者 李梦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