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新闻网8月14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赵庆山)8月13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对近日正式施行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进行深入解读。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布以后出台的全国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为海南民营企业抢抓封关机遇、应对开放挑战提供精准法治护航。
在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进程中,民营经济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海南出台系列文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截至2025年6月底,全省实有民营经营主体360.44万户,占全省经营主体的97.54%;全省民营经济组织贡献了近60%的GDP、近90%的就业岗位。如何将民营经济发展的蓬勃活力与自贸港核心制度创新深度结合,推动民营经济在更高水平开放中实现转型升级,是海南自贸港建设一项重要课题。
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干规定》采取“小切口”立法形式,聚焦民营经济发展重点难点问题,高位谋划法律规则顶层设计,把竞争中性原则作为立法起草的核心原则,细化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突出制度集成创新,为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从内容看,《若干规定》呈现诸多立法创新点,特别是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权益保护以及民营经济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吸收实践经验,给出了务实管用的举措。比如在保障公平竞争方面,对平等准入、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平等适用国家和海南自贸港政策等作出规定,并对不得设定准入障碍、不得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作了细化规定;在强化海南自贸港政策赋能方面,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大显身手,鼓励投资,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海南四大主导产业发展,依法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和海南自贸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领域的项目建设,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享受所得税优惠、“零关税”、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等海南自贸港政策。
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自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上线以来,已帮助民营企业办结各类营商环境诉求8000余件,解决了一大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问题,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了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下一步将继续聚焦民营企业关切,不断健全涉企服务长效机制,持续擦亮“海南自贸港为您服务”品牌,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据省委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干规定》涵盖多项金融支持措施,下一步,海南将持续开展金融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和拓宽民营经济组织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一视同仁”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提升民营经济组织金融服务获得感,同时进一步畅通和拓宽民营经济组织融资渠道,提升民营经济组织融资便利性,并综合发挥各项机制作用,以提升民营经济组织金融服务质效。
《若干规定》中还提到“推进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免予申报直接享受相关政策,推动涉民营经济组织资金直达快享”。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介绍,“海易兑”系统是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下一步将构建并动态更新全省“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库,逐步扩大覆盖范围,通过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量化兑现标准等举措,减少企业申报环节,提升政策兑现效率。
原标题:
海南出台地方性法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省新闻办昨日举行主题新闻发布会进行深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