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
涉占道行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
海南决定
从5月23日起
在全省范围内加大开展
高速公路各类车辆
长时间占用快车道
低速行驶专项整治行动
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
同方向有3条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同时,实施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靠右侧通行管理: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应当在右侧行车道行驶,不得驶入左侧车道;
同方向有3条车道的,不得驶入最左侧行车道行驶,应当在最右侧行车道行驶,需要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左侧行车道行驶。
交警供图。
整治行动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双微一抖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集中曝光一批长时间占用快车道低速行驶突出的违法车辆号牌,加强警示教育。最终形成管控效能明显提升、通行秩序和效率明显提高、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媒体倡导、企业参与、人人支持的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新局面,让“高速公路快车道仅用于借道超车或高速行驶”成为汽车驾驶人的共识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