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申报工作启动
第二批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申报工作启动

三亚新闻网9月16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胡拥军)近日,海南省商务厅等五单位联合发布公告,正式启动第二批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申报工作。

公告明确,申请企业须满足六项条件: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营主体,注册资本实缴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二是企业主营业务应为日用消费品零售,经营商品至少包括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品类中的一种;三是企业持续从事零售经营时间不少于3个完整自然年度,现有自营的零售门店(含百货、购物中心、专业店等)总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四是有稳定的“零关税”进境商品采购渠道,企业在售进口商品SKU数不少于50个,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进口商品销售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五是有完备的章程和健全的财务、人事、业务运营、溯源、风险防控等管理制度;六是企业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企业须在2026年9月21日17:00前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纸质与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省商务厅后续将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动态发布公告,选取新的经营企业。

原标题:

第二批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申报工作启动

企业须在9月21日17时前提交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王雪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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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申报工作启动
来源:三亚新闻网
2026-09-16 07:07:05

三亚新闻网9月16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胡拥军)近日,海南省商务厅等五单位联合发布公告,正式启动第二批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申报工作。

公告明确,申请企业须满足六项条件: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营主体,注册资本实缴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二是企业主营业务应为日用消费品零售,经营商品至少包括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品类中的一种;三是企业持续从事零售经营时间不少于3个完整自然年度,现有自营的零售门店(含百货、购物中心、专业店等)总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四是有稳定的“零关税”进境商品采购渠道,企业在售进口商品SKU数不少于50个,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进口商品销售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五是有完备的章程和健全的财务、人事、业务运营、溯源、风险防控等管理制度;六是企业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企业须在2026年9月21日17:00前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纸质与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省商务厅后续将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动态发布公告,选取新的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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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申报工作启动

企业须在9月21日17时前提交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王雪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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