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邮轮游艇业界期盼以“深海试点”破局“近岸内卷”
三亚邮轮游艇业界期盼以“深海试点”破局“近岸内卷”

三亚湾天蓝海碧,密集游弋的游艇在海面上留下条条浪花。 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李学仕 摄

12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部法规不仅为海南旅游业绘制了发展蓝图,更因其明确提出“探索深海观光旅游试点”等内容,这一举措在三亚邮轮游艇业界引发强烈反响。它被视为产业从“政策探索”迈向“法治保障”的关键一步,为突破发展瓶颈、驶向深蓝提供了根本支撑,也为三亚这座“千艇之城”开启了新的发展窗口。

/ 制度保障 /

为“向海图强”夯实基础

“《条例》的深层价值,在于将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三亚邮轮游艇协会秘书长左志勇指出,《条例》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系统性地将邮轮、游艇、游船(合称“三游”)纳入海洋旅游新业态体系予以鼓励和规范,不仅擘画了产业向高质量、国际化、全链条融合发展的清晰路径,更是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

《条例》专设“旅游开放与国际化”章节,明确提出三大发展方向:一是鼓励发展海洋旅游,提升滨海度假、出海观光、海上运动及休闲渔业等传统产品品质;二是丰富“三游”产品供给,支持建设集观光、休闲、度假与“三游”停靠功能于一体的海洋旅游综合体;三是探索深海观光旅游试点,支持邮轮、游船在深海指定海域或锚地开展旅游活动。

“这不仅是方向的明确,更是为过去‘不敢想、不能做’的事打开了合法合规的通道。”左志勇说,这意味着,开发远海锚地度假、跨区域跳岛游等深度体验产品,首次获得了顶层的法律依据与制度保障。《条例》以清晰的法治化导向,为产业从“近岸观光”向“深蓝体验”的历史性跃升铺设了坚实的制度跑道。

/ 现实挑战 /

从“内卷”到提质的破局

当前,三亚正着力打造邮轮旅游试验区和游艇产业改革发展创新试验区。邮轮方面,国际邮轮入境访问港旅客吞吐量取得新突破,截至2025年6月底,累计接待邮轮1674艘次、接待游客210万人次。游艇方面,三亚游艇登记总量超1400艘,已跻身“千艇之城”,2025年前十个月出海人次突破百万,屡获国内最佳游艇旅游城市称号,产业集聚度高,市场活力充沛。

然而,蓬勃的数据背后,一个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产业陷入“高流量、低产值”的困境。“我们的游艇旅游低价同质化产品已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时刻。”澜海之星游艇、黛尔蒙游艇创始人谢莉直言。目前,超过九成的体验仍集中在3小时内的近海巡游,产品单一、客单价低、游客停留时间短,“过境游”特征明显。这种“近岸内卷”严重制约了产业价值提升和能级跨越。《条例》的施行,正是破解这一瓶颈、引导产业从依赖“客流数量”转向追求“体验质量”的关键钥匙。

/ 未来路径 /

以创新驱动价值提升

《条例》的出台,为业界注入了强大的信心。“今后,游艇将从交通工具转变为旅游观光产品,由近海拓展到深海,有助于推动产业发展从量的积累到质的跃升。”三亚市岩磊国际游艇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孙琳琳表示。左志勇则认为,《条例》实现了从“政策红利”到“法治保障”的根本性转变,使开发远海过夜航线、主题探险等高端产品成为可能。

面对新机遇,业界的共识在于必须打破单一观光模式,向全业态融合与产品纵深转型。《条例》提出的“深海观光试点”为此提供了直接政策引擎,有望催生四类新业态:一是面向邮轮与大型游船的远海锚地度假产品,打造“海上酒店”式体验;二是开通爱国主义教育航线,提升三亚作为母港的枢纽功能;三是面向超级游艇的定制化深海探险服务;四是科教探险主题航次,推动旅游与海洋科普深度融合。同时,产品体系需重构,实现“大众化与高端化”双向发展,发展跨南海跳岛游、高端船宿、主题航次等深度服务,以吸引并留住高消费力人群。

实现从“法治蓝图”到“高质量现实”的跨越,仍需多方努力。左志勇建议,可以通过修订《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等配套规章,加速法规体系协同;加快推进世界一流邮轮母港等关键基础设施建设,为深海旅游与大型邮轮运营筑牢物理根基;培育健康包容的产业生态,在支持商业创新的同时,注重培育航海文化与全民亲海体验。

《条例》的出台,如同为产业栽下了制度的“梧桐树”。而要从“规模领先”真正迈向“质量引领”的历史性跨越,则亟需持续夯实码头、航道、人才与城市配套等基础设施的“累土”。业界期盼,通过“软环境”优化与“硬基础”建设的双轮驱动,最终构建一个健康多元、富有活力的产业生态,筑牢三亚邮轮游艇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坚实根基。

(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刘佳)

原标题:

《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正式实施

三亚邮轮游艇业界期盼以“深海试点”破局“近岸内卷”

责任编辑:王雪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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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邮轮游艇业界期盼以“深海试点”破局“近岸内卷”
来源:三亚新闻网
2025-12-08 06:45:55

三亚湾天蓝海碧,密集游弋的游艇在海面上留下条条浪花。 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李学仕 摄

12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部法规不仅为海南旅游业绘制了发展蓝图,更因其明确提出“探索深海观光旅游试点”等内容,这一举措在三亚邮轮游艇业界引发强烈反响。它被视为产业从“政策探索”迈向“法治保障”的关键一步,为突破发展瓶颈、驶向深蓝提供了根本支撑,也为三亚这座“千艇之城”开启了新的发展窗口。

/ 制度保障 /

为“向海图强”夯实基础

“《条例》的深层价值,在于将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三亚邮轮游艇协会秘书长左志勇指出,《条例》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系统性地将邮轮、游艇、游船(合称“三游”)纳入海洋旅游新业态体系予以鼓励和规范,不仅擘画了产业向高质量、国际化、全链条融合发展的清晰路径,更是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

《条例》专设“旅游开放与国际化”章节,明确提出三大发展方向:一是鼓励发展海洋旅游,提升滨海度假、出海观光、海上运动及休闲渔业等传统产品品质;二是丰富“三游”产品供给,支持建设集观光、休闲、度假与“三游”停靠功能于一体的海洋旅游综合体;三是探索深海观光旅游试点,支持邮轮、游船在深海指定海域或锚地开展旅游活动。

“这不仅是方向的明确,更是为过去‘不敢想、不能做’的事打开了合法合规的通道。”左志勇说,这意味着,开发远海锚地度假、跨区域跳岛游等深度体验产品,首次获得了顶层的法律依据与制度保障。《条例》以清晰的法治化导向,为产业从“近岸观光”向“深蓝体验”的历史性跃升铺设了坚实的制度跑道。

/ 现实挑战 /

从“内卷”到提质的破局

当前,三亚正着力打造邮轮旅游试验区和游艇产业改革发展创新试验区。邮轮方面,国际邮轮入境访问港旅客吞吐量取得新突破,截至2025年6月底,累计接待邮轮1674艘次、接待游客210万人次。游艇方面,三亚游艇登记总量超1400艘,已跻身“千艇之城”,2025年前十个月出海人次突破百万,屡获国内最佳游艇旅游城市称号,产业集聚度高,市场活力充沛。

然而,蓬勃的数据背后,一个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产业陷入“高流量、低产值”的困境。“我们的游艇旅游低价同质化产品已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时刻。”澜海之星游艇、黛尔蒙游艇创始人谢莉直言。目前,超过九成的体验仍集中在3小时内的近海巡游,产品单一、客单价低、游客停留时间短,“过境游”特征明显。这种“近岸内卷”严重制约了产业价值提升和能级跨越。《条例》的施行,正是破解这一瓶颈、引导产业从依赖“客流数量”转向追求“体验质量”的关键钥匙。

/ 未来路径 /

以创新驱动价值提升

《条例》的出台,为业界注入了强大的信心。“今后,游艇将从交通工具转变为旅游观光产品,由近海拓展到深海,有助于推动产业发展从量的积累到质的跃升。”三亚市岩磊国际游艇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孙琳琳表示。左志勇则认为,《条例》实现了从“政策红利”到“法治保障”的根本性转变,使开发远海过夜航线、主题探险等高端产品成为可能。

面对新机遇,业界的共识在于必须打破单一观光模式,向全业态融合与产品纵深转型。《条例》提出的“深海观光试点”为此提供了直接政策引擎,有望催生四类新业态:一是面向邮轮与大型游船的远海锚地度假产品,打造“海上酒店”式体验;二是开通爱国主义教育航线,提升三亚作为母港的枢纽功能;三是面向超级游艇的定制化深海探险服务;四是科教探险主题航次,推动旅游与海洋科普深度融合。同时,产品体系需重构,实现“大众化与高端化”双向发展,发展跨南海跳岛游、高端船宿、主题航次等深度服务,以吸引并留住高消费力人群。

实现从“法治蓝图”到“高质量现实”的跨越,仍需多方努力。左志勇建议,可以通过修订《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等配套规章,加速法规体系协同;加快推进世界一流邮轮母港等关键基础设施建设,为深海旅游与大型邮轮运营筑牢物理根基;培育健康包容的产业生态,在支持商业创新的同时,注重培育航海文化与全民亲海体验。

《条例》的出台,如同为产业栽下了制度的“梧桐树”。而要从“规模领先”真正迈向“质量引领”的历史性跨越,则亟需持续夯实码头、航道、人才与城市配套等基础设施的“累土”。业界期盼,通过“软环境”优化与“硬基础”建设的双轮驱动,最终构建一个健康多元、富有活力的产业生态,筑牢三亚邮轮游艇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坚实根基。

(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刘佳)

原标题:

《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正式实施

三亚邮轮游艇业界期盼以“深海试点”破局“近岸内卷”

责任编辑:王雪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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