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巡回调解的方式,化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面对当事人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法官前往当事人办公场所经过1个小时现场调解,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据了解,某酒店与某装修公司在履行装修合同期间产生争议。装修公司称,酒店在装修完工后已进行试营业,但未付清尾款,故主张酒店支付装修尾款7万元;酒店则抗辩装修公司严重延误工期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酒店为减少损失不得已才投入使用,并据此提出反诉请求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60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在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到当事人办公场所开展巡回调解。
调解过程中,针对双方主要矛盾,承办法官逐条指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违约行为,以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责任,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逐渐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表示鉴于双方长期以来的合作关系,同意各让一步。
经过1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赞赏。
(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吴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