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临时外摆”首批试点街区确定:天涯区文明路13-61号,建设街南段单号1-73号及双号2-100号,儋州村社区三巷,团结路88号,AF101-122号,团结路7-59号,解放路563号,阿里山小吃街,红旗街单号1-133号、双号2-184号,新民街单号1-149号、双号2-160号以及友谊路83号面粉厂1号至17号铺面。
顾客在商户外摆区域消费。黄世烽 摄
三亚新闻网4月25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黄世烽)“最近允许店铺外摆了,很多人坐到了门口,生意也好起来了。”4月24日傍晚,在天涯区建设街社区,一家餐饮店负责人王先生边招呼顾客边高兴地对记者说道。这得益于该区推出的“商户临时外摆”措施,这一举措为商户提供了更多经营空间,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在释放消费活力的同时,实现城市管理与商业繁荣的有机融合。
据悉,此次“商户临时外摆”的首批试点街区已确定,包括天涯区文明路13-61号,建设街南段单号1-73号及双号2-100号,儋州村社区三巷,团结路88号,AF101-122号,团结路7-59号,解放路563号,阿里山小吃街,红旗街单号1-133号、双号2-184号,新民街单号1-149号、双号2-160号以及友谊路83号面粉厂1号至17号铺面。这些街区将作为试点,先行先试,为后续的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此次外摆措施执行“三定”标准,即定外摆区域、定外摆时间、定经营主体与范围。定外摆区域方面,本着试点一批、成熟一批、开放一批的原则,天涯区对适合开展外摆的街道进行了统一划定,商户不得越线经营。定外摆时间方面,根据路段特点与城市管理需求,外摆时间为16时至22时(节假日可延长至23时),具体时间视各街道的实际情况而定,以最终报备许可批准的时间为准。定经营主体与范围方面,外摆商品和服务须与门店营业执照登记内容一致,餐饮商家在外摆区域只能提供堂食服务,不得进行食品加工;零售商家应展示销售店内主营商品,不得售卖未经许可的商品。经相关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商家可引入第三方合作外摆并签订合作协议,由门店向社区提出申请并承担主体责任。
为保障市民游客的体验感,天涯区还在相关区域增设了临时照明、公共厕所及垃圾分类点,加密垃圾清运频次。同时,由社区对属地街道外摆区域进行规划,确保色彩整洁美观,外摆桌椅设备统一规范。社区还可结合街道商圈定位及街道文化特色,打造“一街一特色,一路一风格”的特色外摆示范区,为市民游客提供更多元化的消费选择。
天涯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商户外摆期间需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即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完好。此次推出的商户临时外摆措施主要适用于人口居住密集、商圈完善、交通顺畅的主城区街道;对于道路狭窄、会影响交通、涉及违章建筑等区域,则不推行该措施。
为确保外摆区域的秩序和环境卫生,天涯区还成立了巡查小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牵头,联合社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巡查,对外摆区域备案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一致、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及秩序维护等情况进行监督,并依照现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这个外摆措施很好,让街道变得更加热闹了,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便利。”市民李女士说。
评论
“商户外摆”措施 彰显为民温度
天涯区推出的“商户临时外摆”措施,是城市治理创新与民生关怀的生动实践。这一举措打破传统管理模式,既为商户拓宽经营空间、缓解经营压力,又以丰富多元的消费场景满足市民游客需求,让城市“烟火气”与“文明范”和谐共生。
措施背后,是政府精准施策的智慧。通过“三定”标准规范外摆区域、时间、经营主体与范围,既激发市场活力,又维护城市秩序;增设便民设施、强化巡查监管,实现了商业繁荣与精细管理的平衡。这种“放管结合”的治理方式,值得点赞。
从促消费、稳就业,到提升城市温度与吸引力,外摆政策的每一处细节都传递着为民初心。期待这一充满温度的创新举措持续优化,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借鉴的范本,让政策红利更多惠及民生。
原标题:
三亚试点“商户外摆” 激活城市“烟火气”
首批街区已确定,执行“三定”标准,即定外摆区域、定外摆时间、定经营主体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