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新闻网10月18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吴英印 通讯员 林婷)近日,三亚中院协同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通过远程在线方式成功调解一宗涉台商事纠纷二审案件。自今年8月末立案至9月末调解结案、当事人履行完毕,历时仅30天。
本案中,梁某为我国台湾地区居民,多年来一直在海南某地从事农业种植生产,并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的果园、苗圃和育种基地。之后梁某年岁渐长,欲告老还乡,便与朋友徐某商定由其受让部分土地经营权及地上房屋水电设施、经济作物等财产及财产性权益。然因涉及项目较多而合同约定不明,双方于园地财物交接时发生巨大争议,近5年时间僵持不下,导致部分土地闲置、园区荒废、苗木失护,双方均有经济损失。梁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徐某支付转让款项及赔偿相应损失等。一审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徐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三亚中院。
今年8月末,依托于三亚中院海南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的“立、审、执”一体化运行模式,承办法官于立案时通过审阅卷宗材料发现该案所涉纠纷如继续久拖不决,一方面导致当事人的损失不断扩大、矛盾进一步加深,另一方面也将造成土地的长期闲置和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将该案推送至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并详细介绍了相关案情、调解要点及法律利弊。
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受案后,指派在土地纠纷方面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且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组织调解。因一方当事人不在海南省,调解员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为当事人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各方的准确诉求,并制定了细致全面的调解方案。
因当事人积怨已久且诉求差距太大,调解员历时一周时间居中调和但未能促成调解。收到调解员对调解情况的反馈后,承办法官认为案涉纠纷尚有斡旋空间及调解的可能性,遂与调解员一同反复梳理案情,找出案件的争议症结点及堵点,并对调解方案作了相应修改以进一步缩小当事人之间的诉求差距。
承办法官、调解员与案件当事人通过三亚中院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平台),由“背靠背”调解转向“面对面”协商。在保证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承办法官与调解员深入讲清事理、剖析情理、阐明法理,并围绕土地资源长期闲置带来的一系列次生问题及隐患释明法律风险,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于次日履行完毕相应款项的给付义务。案涉园地的交接工作也在有序进行中,闲置多年的土地终于可以恢复正常生产。
本次调解系三亚中院与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诉调对接”模式,协同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此举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降低了当事人在授权委托、文书送达、裁判执行等方面的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为纠纷各方提供最优解决方式,同时也根治了涉案土地资源长期闲置的沉疴旧疾,提高农用地使用率。
下一步,三亚中院将在司法实践中继续秉持“办案就是治理”的能动司法理念,不断拓展涉港澳台纠纷的多元解纷机制,为推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原标题:多元协同促调解 集约高效化纠纷——三亚中院成功调解一起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