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新闻网8月8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吴英印 通讯员 张清)近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强制执行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顺利将被执行人占用的涉案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此举不仅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彰显了司法权威。
李某一(已故)生前与海南农垦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承包土地面积分别为15亩和75.5亩,用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李某一和李某二是同胞兄弟,李某二占用合同约定土地中的36.38亩地种植芒果。
李某一去世后,其子李某年系其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对两份承包合同的项下土地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遂要求李某二返还36.38亩芒果园。市城郊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二应当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李某年返还芒果园36.38亩。
执行过程中,市城郊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释明,劝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市城郊人民法院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强制清场行动。
执行当日,市城郊人民法院干警按照方案分工,迅速就位,将36.38亩芒果园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