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海南省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公报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23年三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综 述
2023年,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三亚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大和省、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打造生态文明标杆建设目标,狠抓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埋头苦干、奋勇前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坚决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三亚市牵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级整改措施任务共31项(其中长期坚持3项),已全部按期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级整改措施任务共35项(其中长期坚持9项),已按期完成整改24项,剩余2项为红塘湾整改措施任务,红塘湾临空商贸区项目整改工程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顺利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例行督察迎检工作。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交办件共142件和第二轮群众信访交办件共171件均全部办结;截至2023年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收到信访件31批220件,办结率96.4%;省督察组进驻期间,收到群众信访投诉件15批,共249件,已办结246件,办结率98.8%。
二、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新能源汽车推广成效显著提高。截至2023年底,三亚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56979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有率从2019年的3.2%提高到19.1%,推广成效显著提高。
装配式建筑应用持续向好。出台《三亚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细则》,推动三亚市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在全省率先延长装配式容积率奖励周期,三亚市施工许可报建中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占比逐年增加。首个装配式预制构件完整生产线向市场全面供应,装配式建筑建造连续4年逐年翻番。
深入推进禁塑工作。启动饱和式投放全生物降解塑料袋试点工作,向4个试点场所饱和式投放全生物降解塑料袋累计1160.4万个,投放完成率100%。推动同城绿色快递试点建设。三亚市农田废弃物回收点全覆盖基本实现。禁塑监管执法进一步压实。
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六水共治”。健全党政双组长领导小组、八大流域组、八大专班“1+8+8”工作机制,出台供水和节约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印发藤桥河流域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规划,高质量谋划“智慧水务”,打造国家、省市级典型案例20个,成功召开全省“六水共治”现场会,完成2条河流健康评价、5条幸福河湖创建等工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70.1%,西水中调工程(一期)原水工程实现引水隧洞主洞段全线贯通、净水厂及配水干管工程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农垦居供水一体化“全覆盖”;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赤田水库成为珠海流域片区首个通过水利部标准化管理评价的中型水库,三亚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试点的城市,全市“六水共治”、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排名全省第一。
深入推进赤田水库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创新试点工作。2023年,三亚市按照“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原则,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以生态补偿为抓手,以环境保护为根本,以绿色发展为目标,坚持“边试点、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的路径,持续开展赤田水库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践。在2023年度赤田水库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创新试点工作考核中,三亚市考核等级为“优秀”。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2023年赤田水库水质为优,其中,赤田水库取水口断面定类因子总磷同比下降14.83%,高锰酸盐指数同比下降8.73%;赤田水库区域内化肥使用量较2022年同期减少6.65%;农资废弃物回收处理率达87.27%。
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完成海棠区、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工作,组织开展天涯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全面评估区域生态资产与生态保护效益,探索易实施、可操作、好落地的实现路径。成功创建崖州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赤田水库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纳入国家发改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典型案例汇编》。三亚藤桥河流域保护性开发EOD项目为我省首个纳入中央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EOD项目。大茅水流域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被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为海南省第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三、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200天攻坚行动,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工地扬尘、机动车、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重点领域,深入实施决战攻坚行动,空气质量整体上持续改善。组织开展扬尘、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等专项整治,督导抽查点位1233个,整改问题476个。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分析预警空气质量异常情况,启动17次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少本地污染源排放,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影响。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2023年通过提前发放补贴的方式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车971辆,发放补贴资金约651万元;开展4次柴油车路检路查,3家机动车环检机构现场检查。继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年处理大气污染案件779宗,罚款67.8万元,对26家企业信用扣分。
2.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针对水质超标监测断面,强化监测溯源,细化分解整改措施,实行整改要求台账化、销号化管理。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抓手,以点带面系统推进污染源整治,完成16条重点河流和6个湖库入河(湖)库排污口排查工作,排查河流长度约400公里,湖库岸线长度约160公里,完成藤桥西河至少30%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完成3个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任务。完成15处国家及省级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3.持续开展净土保卫战。印发实施《三亚市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三亚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联席会商制度》《三亚市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方案》。完成109宗“一住两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完成年度农用地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查,三亚市无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加工利用单位。完成三亚市地下水国控考核点汇水污染源调查。2023年度三亚市农用地100%安全利用,建设用地100%安全利用,无污染耕地。
4.继续做好海洋环境管理。完成《三亚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自评估工作。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治理,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美丽海湾建设,三亚湾入选国家级美丽海湾,三亚湾、海棠湾入选省级美丽海湾。
四、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强化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制定“无废细胞”创建指南、创建实施方案、资金奖励办法。深入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工程建设,成功举办第十八届固体废物管理与技术国际会议,三亚“无废城市”建设示范作用不断增强。
2.持续做好环境要素保障。开展13个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保障重大项目落地见效;统筹推进辖区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开展29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对已发证、已登记30余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指导帮扶17家排污单位严格按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整改。核发III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56个,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个。
3.推行绿色生活方式。举办地球一小时、节能宣传周、低碳日及节能进机关、校园、社区等系列宣传活动,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2023年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完成181家节约型机关创建,创建比例达100%。三亚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43.74%,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91.7%,绿色出行比例达87.13%。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坚决守牢生态安全底线
加强生态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三亚市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办法》,切实防范外来物种入侵、洋垃圾非法入境和转口贸易货物贮存等方面带来的生态环境风险,印发实施《三亚市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控“首席风险官”制度》。
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共出动603人次,检查194家企业,发现隐患123处,已全部完成整改。57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持续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共作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256宗,罚款金额715万余元。
强化应急管理。出台《三亚市“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进一步完善三亚市环境应急体系。妥善处置“0316”海上船只碰撞溢油事故,避免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在亚龙湾青梅港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印发实施《三亚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试行)》(三府规〔2023〕20 号)。举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检查评估,共检查了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89家危险废物产废单位、5家有害垃圾暂存点。在全省率先完成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境安全评估。2023年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三亚市得分95.6分,名列全省第二名。
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对三亚市101家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销售单位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成功组织“平安三亚2023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练”实战演练,有效提升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保障了三亚市辐射环境安全。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三亚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7%,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17~110。2023年三亚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共365天,其中,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属一级(优)的天数共320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87.7%,属二级(良)的天数共44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12.0%,属三级(轻度污染)的天数共1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0.3%。
三亚市细颗粒物(PM2.5)日平均浓度范围为2~51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浓度范围为8~69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1];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34~170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0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日平均浓度范围为1~4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日平均浓度范围为3~15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3~0.7毫克/立方米,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6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的年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符合国家一级标准,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与2022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下降0.3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SO2浓度分别下降5微克/立方米、1微克/立方米,PM10、NO2浓度分别上升2微克/立方米、1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CO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均持平。
[1]2023年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年平均浓度按扣除山火、沙尘后的数据进行统计。
(二)大气降水
2023年,三亚市全年共收集降水样品150个,降水pH值范围为5.72~6.70,全年均值为6.07,全年未检出酸雨样品(pH值<5.6)。
与2022年相比,2023 年降水pH年均值上升0.03,酸雨频率均为0。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地表水
2023年,三亚市地表水(河流、湖库)监测的11个断面(点位)水质优良率为100%,与2022年(优良率100%)相比持平。
1.河流
宁远河南塔电站、崖城大桥,藤桥东河大桥,三亚河林家村等4个断面水质均为地表水Ⅱ类,汤他水妙林、半岭水海螺村等2个断面水质为地表水Ⅲ类。
2.湖库
赤田水库取水口、大隆水库出口、大隆水库库心(雅亮)、福万-水源池水库取水口、半岭水库取水口水质均为地表水Ⅱ类。5个湖库点位均呈中营养状态。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023年,三亚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隆水库、赤田水库、福万-水源池水库、半岭水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与2022年相比持平。
三、海洋环境质量状况
(一)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2023年,三亚市近岸海域水质为优,且均为一类水质,同比保持为优。合口港近岸、亚龙湾、坎秧湾近岸、梅山镇近岸、蜈支洲岛、西岛、大东海、三亚湾、天涯海角、崖州养殖区、南山角、三亚港、三亚湾西、铁炉港度假旅游区、榆林港等15个监测点位年度、季度水质均达到一类。
(二)海水浴场水质状况
2023年,亚龙湾、大东海2个国控海水浴场和皇后湾、三亚湾2个市控海水浴场水质等级为优的天数比例均为100%。
四、土壤
(一)土壤环境
2023年,三亚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所监测的46个土壤环境质量点位中,低于风险筛选值的点位占84.8%,介于风险筛选值和风险管制值之间的点位占15.2%,无高于风险管制值的点位。
(二)土地资源
根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三亚市土地总面积共192139.63公顷,其中农用地162294.69公顷,建设用地24633.72公顷,未利用地5211.22公顷。
(三)农业面源
2023年,三亚市农药使用量为2256.62吨;化肥施用量43988.45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94.55%,秸秆利用率达87.05%。
五、自然生态
(一)生态质量
三亚市生态质量指数为75.16[2],生态质量类型为一类,全市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高、人类干扰强度低、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结构完整、系统稳定、生态功能完善。
(二)生物多样性
森林面积134653.87公顷,森林覆盖率70.08%[3],三亚市活立木总蓄积量 7647805 立方米。2023年三亚市共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134.72亩;三亚市新增红树林湿地面积127亩。
(三)自然保护地
三亚市域共有15个自然保护地。7个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1个省级、5个市级);7个自然公园(1个国家级、4个省级、2个市级); 1个风景名胜区(国家级)。
[2]2023年三亚市生态质量指数为国家初步审核数据。
[3]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的数据来源为三亚市第三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报告。
六、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一)区域声环境质量
2023年,三亚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三亚市区域环境噪声共设213个监测点位,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3.9分贝。昼间声源构成中社会生活噪声占88.7%、交通噪声占6.6%、施工噪声占4.7%。与2022年相比,三亚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保持较好,平均等效声级上升0.6分贝。
(二)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2023年,三亚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为好。三亚市市区各主要交通干线上共有40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监测路段总长度为96.68公里,昼间等效声级长度加权平均值为67.6分贝。与2022年相比,三亚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保持为好,平均等效声级上升0.8分贝。
(三)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2023年,三亚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总点次总体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夜间总体达标率为88.9%,同比持平。2023年夜间达标率符合《“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达标率达到85%的要求。
七、重点旅游景区
三亚市重点旅游度假区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介于99.2%~99.7%之间。
八、气候与自然灾害
气温 三亚市2023年属偏高年景。年平均气温26.7℃,比累年年平均值偏高0.6℃。日照时数2065.0小时,比累年年平均值2425.2小时偏少360.2小时。
降水 2023年三亚市降水量1281.9毫米,比累年年平均值1417.5毫米偏少9.6%。汛期(5-10月)降水量1103.6毫米,比累年同期平均值1235.9毫米偏少10.7%。
气象灾害 2023年有1个热带气旋影响,与多年平均值(4个)偏少3个。全年暴雨日数为9天,较常年平均值(6天)多3天。
森林灾害 2023年三亚市未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平稳向好。
地质灾害 2023年未发生地质灾害灾情。
九、基础设施与能源
交通 截至2023年底,三亚市公路通车总里程2019.58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07.054公里,国道139.416公里,省道57.239公里,县道122.447公里,乡道243.262公里,村道1350.164公里。三亚市港口码头泊位数为926个,其中生产性码头泊位数为12个。全年公路客运量为841万人,客运周转量为97450万人公里,货运量为300万吨,货物周转量为15197万吨公里。全年水路客运量为757万人,客运周转量为7797万人公里。
新能源汽车 2023年,三亚市全年新能源汽车推广量为19535辆,同比增长58.3%。
生活垃圾 2023年,三亚市生活垃圾产生量97.4万吨,实际处理量97.4万吨,城乡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同比持平。
生活污水 2023年,三亚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7座,污水处理能力41.75万立方米/天,同比增长1.75万立方米/天。2023年全市污水处理量为12908.27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100%。
能源 2023年,三亚市能源消耗量为22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21.65%;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2.7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