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三亚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解读《三亚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推动三亚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解读《三亚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三亚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于2024年4月18日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就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出台《若干措施》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并就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23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其中进一步强调“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在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中发挥更大作用、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系列政策文件,重点在强化政策引领、完善制度设计、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谋划提出了一批具体措施。

迎宾路两侧高楼林立,总部云集,见证三亚蓬勃发展。

作为三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一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近些年的发展,三亚民营企业已经初具规模,对全市经济增长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先进地区企业相比,三亚民营企业多数市场竞争力不足,产品技术含量低,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能力、规模效益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增强。出台本措施,旨在通过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法治保障、强化要素保障、激发投资活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组织保障等方面给予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坚定民营企业投资三亚、深耕三亚的信心,推动三亚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工作人员为企业办事人员发放通过极简审批流程办理的许可证书。

《若干措施》主要有6个方面,涉及条款30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通过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解决力度、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完善政策精准推送和直达快享等方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按照“受理、转办、核查、办理、督办、办结”流程办理,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提出诉求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限期办结、全程跟踪、定期分析制度,提出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二是全面落实“审管法信”一体联动制度,推行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统筹管理机制。持续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创新打造三亚特色信用应用场景集群。三是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健全滚动更新、定期督办的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持续跟踪问效。四是畅通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市场主体以及社会公众参与制定重大决策的渠道,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五是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和指导服务力度。建立线上+线下涉企政策兑现机制,强化惠企政策推广触达。通过数据自动比对,推进更多利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推动从“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变,实现政策补贴精准直达、高效兑现。

(二)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通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优化执法监管方式等方面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一是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二是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涉民营企业的产权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全面落实《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实施细则》,降低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在生产经营中的涉案风险。四是积极开展非现场无感式监管,非必要不采取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三)强化民营经济要素保障。通过强化民营经济用地、用海等生产要素保障,水电气等用能保障,科技要素保障以及人才服务保障等方面强化民营经济要素保障。一是依托海南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建立用地、用海等生产要素投诉处理联动机制。二是根据项目建设序时进度统筹安排项目用能,满足民营企业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需要。开展涉企收费常态化治理,加强水电气等公用企业领域收费检查。三是建立人力资源供需会商机制,推动三亚学院、三亚技师学院、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以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有用人需求的民营企业全面合作,为民营企业提供用工保障。四是鼓励三亚民营企业开展产业科研攻关,争取省对三亚科技项目的支持。五是进一步整合、优化人才政务服务“单一窗口”,为民营企业人才提供“只进一次门、只用一张网、只打一次电话”的高效便捷服务。

(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潜力。通过为民营企业多渠道提供融资支持、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完善社会投资项目激励机制、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开展合作、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加快推进应用场景开放等方面促进民间投资。一是每月举办一次政银企对接会,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引导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二是提高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社会投资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对每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排名前6的社会投资类企业予以通报表扬,授予“红旗奖”。三是定期梳理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根据需要向民间资本进行推介。按照相关规定引导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等方式,开展股权融合、战略合作以及资源整合。

(五)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通过畅通拓宽政商沟通渠道、建立政企长效常态化对话机制、落实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支持协会商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等方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一是健全市级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以及重点项目工作制度,由市领导带头,至少联系2家民营企业、1个行业协会商会以及一批市级重大项目。二是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三亚民营企业家日”,根据需要举办“民营经济发展大会”。进一步提振企业家发展信心,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良好氛围。三是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资源优势,搭建交流平台,促进资源共享、项目合作。四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民营经济人士专题培训和学习研讨机制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培训制度。

(六)组织保障。通过统筹协调推进、抓好督促落实、建立健全统计监测和评价机制等方面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若干措施》的亮点和特色

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三亚中央商务区企业服务事项清单》。

一是内容全面、可操作。《若干措施》对应省级政策文件做到一一落实,同时结合三亚市部门职能进行了细化,对涉及党委部门、政府部门、公检法系统和群团组织均进行了明确分工。各项任务经深入研究后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上,可操作性强。

二是突出三亚特色。包括提出设立“三亚市民营企业家日”,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创新打造三亚特色信用应用场景集群,健全涉及民营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跟踪督办机制,定期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主持一次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座谈会等。

中国(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凤凰公证驻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事务部服务窗口前,工作人员热情服务企业办事人员。 

下一步,市各相关部门将分工负责、协同发力,共同抓好《若干措施》的落实,用足用好各项政策举措,助力三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发改)

(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李学仕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王雪杉 叶子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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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三亚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解读《三亚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来源:三亚新闻网
2024-05-30 07:00:03

《三亚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于2024年4月18日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就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出台《若干措施》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并就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23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其中进一步强调“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在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中发挥更大作用、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系列政策文件,重点在强化政策引领、完善制度设计、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谋划提出了一批具体措施。

迎宾路两侧高楼林立,总部云集,见证三亚蓬勃发展。

作为三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一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近些年的发展,三亚民营企业已经初具规模,对全市经济增长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先进地区企业相比,三亚民营企业多数市场竞争力不足,产品技术含量低,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能力、规模效益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增强。出台本措施,旨在通过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法治保障、强化要素保障、激发投资活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组织保障等方面给予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坚定民营企业投资三亚、深耕三亚的信心,推动三亚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工作人员为企业办事人员发放通过极简审批流程办理的许可证书。

《若干措施》主要有6个方面,涉及条款30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通过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解决力度、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完善政策精准推送和直达快享等方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按照“受理、转办、核查、办理、督办、办结”流程办理,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提出诉求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限期办结、全程跟踪、定期分析制度,提出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二是全面落实“审管法信”一体联动制度,推行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统筹管理机制。持续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创新打造三亚特色信用应用场景集群。三是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健全滚动更新、定期督办的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持续跟踪问效。四是畅通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市场主体以及社会公众参与制定重大决策的渠道,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五是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和指导服务力度。建立线上+线下涉企政策兑现机制,强化惠企政策推广触达。通过数据自动比对,推进更多利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推动从“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变,实现政策补贴精准直达、高效兑现。

(二)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通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优化执法监管方式等方面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一是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二是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涉民营企业的产权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全面落实《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实施细则》,降低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在生产经营中的涉案风险。四是积极开展非现场无感式监管,非必要不采取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三)强化民营经济要素保障。通过强化民营经济用地、用海等生产要素保障,水电气等用能保障,科技要素保障以及人才服务保障等方面强化民营经济要素保障。一是依托海南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建立用地、用海等生产要素投诉处理联动机制。二是根据项目建设序时进度统筹安排项目用能,满足民营企业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需要。开展涉企收费常态化治理,加强水电气等公用企业领域收费检查。三是建立人力资源供需会商机制,推动三亚学院、三亚技师学院、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以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有用人需求的民营企业全面合作,为民营企业提供用工保障。四是鼓励三亚民营企业开展产业科研攻关,争取省对三亚科技项目的支持。五是进一步整合、优化人才政务服务“单一窗口”,为民营企业人才提供“只进一次门、只用一张网、只打一次电话”的高效便捷服务。

(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潜力。通过为民营企业多渠道提供融资支持、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完善社会投资项目激励机制、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开展合作、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加快推进应用场景开放等方面促进民间投资。一是每月举办一次政银企对接会,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引导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二是提高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社会投资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对每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排名前6的社会投资类企业予以通报表扬,授予“红旗奖”。三是定期梳理形成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根据需要向民间资本进行推介。按照相关规定引导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等方式,开展股权融合、战略合作以及资源整合。

(五)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通过畅通拓宽政商沟通渠道、建立政企长效常态化对话机制、落实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支持协会商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等方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一是健全市级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以及重点项目工作制度,由市领导带头,至少联系2家民营企业、1个行业协会商会以及一批市级重大项目。二是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三亚民营企业家日”,根据需要举办“民营经济发展大会”。进一步提振企业家发展信心,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的良好氛围。三是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资源优势,搭建交流平台,促进资源共享、项目合作。四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民营经济人士专题培训和学习研讨机制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培训制度。

(六)组织保障。通过统筹协调推进、抓好督促落实、建立健全统计监测和评价机制等方面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若干措施》的亮点和特色

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三亚中央商务区企业服务事项清单》。

一是内容全面、可操作。《若干措施》对应省级政策文件做到一一落实,同时结合三亚市部门职能进行了细化,对涉及党委部门、政府部门、公检法系统和群团组织均进行了明确分工。各项任务经深入研究后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上,可操作性强。

二是突出三亚特色。包括提出设立“三亚市民营企业家日”,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创新打造三亚特色信用应用场景集群,健全涉及民营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跟踪督办机制,定期向有关金融机构推荐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主持一次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座谈会等。

中国(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凤凰公证驻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事务部服务窗口前,工作人员热情服务企业办事人员。 

下一步,市各相关部门将分工负责、协同发力,共同抓好《若干措施》的落实,用足用好各项政策举措,助力三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发改)

(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李学仕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王雪杉 叶子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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