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规改变过去住宅需要整套装修完工再交房的模式,厨卫、灯具这类个性化设施不再强制统一装好,购房者可以挑选开发商配套装修套餐,也能自行安排装修。
据了解,海南省从2017年开始推行商品住宅全装修政策,多年实施下来,在减少建筑垃圾、改善居住环境、提升住宅建设标准等方面成效明显。本次办法修订出台,秉持了“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整体延续原有政策框架,局部进行调整优化,政策优化核心就是更好满足群众个性化装修需求。同时,省住建厅结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要求,针对性增加施工管控要求,结合海南本地实际修订出台新版管理办法。
海南省内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的设计、施工、验收、交付及全过程监督管理,适用该《办法》;安居房等实施全装修的保障性住宅项目,可参照执行。
《办法》优化全装修验收交付模式。一是聚焦个性化需求得不到满足、二次拆改和企业成本增加等问题,由一次性全面装修完成后交付,改变为可在统一完成基础装修(公共部位的全部内容和套内空间的固定面、设备管线、开关插座、终端接口预留等)后,由购房人灵活选择“个性化选配”或“自主装修”的模式。
二是实施步骤上,第一步为建设单位完成基础装修内容后即可组织竣工验收。同时,《办法》鼓励建设单位提供多种基础装修方案供购房人选定,统一装修后集中交付,实现基础装修的多样化;第二步对厨卫设施、灯具等安装类内容,采取灵活装修交付模式。购房人可以从建设单位提供的多元选配菜单中定制,也可自行装修。
《办法》将安装类内容从原来强制由开发商统一完成,改变为灵活的选配或业主自主装修方式,一方面满足业主的个性化需求,减少二次拆改,另一方面,有效解决企业反映的销售周期长造成装修维护成本高等问题。
与此同时,《办法》鼓励建设单位提供多样化选配选项,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强制捆绑销售,让购房人选得明白、算得清楚。
《办法》提出全流程从严管控,提升装修质量安全。要求开发商销售、施工阶段必须搭建交付样板房和工艺展示区,交付样板房标准必须和实际交房标准保持一致,更换材料品牌要提前和业主协商。分户交房前要完成防水、隔声等专项检测,推行一房一验。同时,推行工地开发日、先验房再收房等措施,业主查验出质量问题,整改合格后再办理交房手续,交房时房企还要提供完整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清晰标注材料品牌、保修时限等关键信息。
据悉,《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其落地实施后,将有望形成产业提质、企业减负、群众受益的多方共赢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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