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执行,海南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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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通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人社发〔2025〕7号)及省统计局提供的202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就2026年度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通告如下: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职工工作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职工工作所在市县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本通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参照标准执行。

三、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一核定两调整,各缴存单位应及时完成本单位2026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工作。职工缴存基数超上年度基数上限,或低于2026年度基数下限的,应于2026年7月1日起在2026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内进行调整与汇缴;职工缴存基数未超上年度基数上限或不低于2026年度基数下限的,不应再次调整。

特此通告。

附件: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刘维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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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执行,海南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2026-06-27 18:35:01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通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人社发〔2025〕7号)及省统计局提供的202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就2026年度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通告如下: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职工工作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职工工作所在市县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本通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参照标准执行。

三、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一核定两调整,各缴存单位应及时完成本单位2026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工作。职工缴存基数超上年度基数上限,或低于2026年度基数下限的,应于2026年7月1日起在2026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内进行调整与汇缴;职工缴存基数未超上年度基数上限或不低于2026年度基数下限的,不应再次调整。

特此通告。

附件: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刘维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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