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的通知,明确奖励申报相关事项。
通知明确了新建(扩建)以及服务的奖励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新建(扩建)软硬件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软硬件投资主要指年度直接用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场地改造、仪器设备购置、服务软件购买等;对为与其无投资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服务金额达3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度服务金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年度服务金额是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服务产生的直接收入。
此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同时适用于海南省现行其他扶持政策时,从高执行,不予重复扶持。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服务的相关开支,不得用于企业的开办费用、生产经营场地的购置或租赁开支、广告和销售费用、行政办公等开支。
申报条件具体包括:已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申报时未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近两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操作规程,建立了开放的服务机制。
通知明确,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在“海易兑”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按要求填写申请单,上传申报材料,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