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报》2025年12月01日第10版
《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施行
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组织旅游活动
海南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设9章68条,专设“旅游开放与国际化”一章,提出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外商投资旅游业在准入资格、投资占比、经营范围等方面的限制,鼓励引进和培养旅游领域急需紧缺国际人才等举措。
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将正式启动,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开辟广阔空间。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厅长陈铁军说:“《条例》将政策红利转化为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规制度,为海南加快建成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筑牢制度根基。”
过去一段时间,“不合理低价游”等问题影响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对此,《条例》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接待旅游活动;不得将购物场所虚假宣传为旅游景点、文化场所、休息场所等列入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暗示或者明示旅游者必须达到最低消费金额。
(人民日报记者 董泽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