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6期)。记者了解到,不合格原因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等。
据介绍,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456批次,检出20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包括: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海口秀英味如家川菜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中不得检出大肠杆菌。复用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也可能是灭菌工艺不彻底导致的;还可能与储存条件不当有关。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琼海嘉积祥纪水果店销售的沃柑,万宁万城百果乐水果商行销售的沃柑,其中苯醚甲环唑残留量、联苯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苯醚甲环唑在沃柑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联苯菊酯在沃柑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苯醚甲环唑残留量和联苯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文昌蓬莱霞彩蔬菜摊销售的胡萝卜,儋州光村蔡长妹蔬菜摊销售的胡萝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噻虫胺在胡萝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
三亚吉阳朱威宇果蔬商行销售的普通白菜,文昌重兴吴月汝农副产品摊销售的小白菜,其中氟虫腈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普通白菜和小白菜中氟虫腈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氟虫腈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定安富文张海珍果蔬摊销售的黄豆芽,海南永敬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家佳惠百货长流分店销售的黄豆芽,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豆芽生产经营者不得使用6-BA,不得经营含有 6-BA的豆芽。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而违规使用药物。
三、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东方八所吴飞荣水产品摊(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基围虾;东方八所许玉姣水产品摊(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基围虾,其中呋喃唑酮代谢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食品动物中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了快速控制动物疾病而违规使用药物。
海南农垦乌石农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农垦乌石农场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其中呋喃西林代谢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海口美兰黄凤银水产品摊销售的泥鳅,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恩诺沙星在淡水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淡水产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
新港海鲜市场麦君丹销售的草虾,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在淡水产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水产类产品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
四、真菌毒素问题
万宁长丰张小曼副食品摊销售的红花生米,其中黄曲霉毒素B₁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使用的原料受到黄曲霉等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
五、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海口美兰符玉兰商行销售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白芷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白芷中检出二氧化硫的原因,可能是为改善产品色泽而超范围使用硫磺熏蒸造成。
六、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海口秀英土胜百货商行销售的原味瓜子,海口美兰喜乐多超市销售的干货小食(高散)(瓜子),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瓜子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七、重金属超标问题
屯昌屯城惠莲水产摊销售的黑鲳鱼,其中镉(以Cd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中镉的限量为0.1mg/kg。镉(以Cd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产动物对生长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八、其他问题
海口龙华宏苹果饮食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或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
附表:



(记者 蒙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