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召开前三季度海南金融运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披露,在海南自贸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方面,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已完成4家发行机构申请的50亿元人民币试点规模核定。
据介绍,跨境资产管理试点政策是海南自贸港金融核心政策之一。2025年7月,《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后,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与各试点金融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宣传培训,规范审核试点报备材料,试点政策顺利落地。
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根据4家试点发行机构(金元证券、万和证券、汇百川基金、鹏安基金)报备的试点规模材料,完成4家发行机构申请的50亿元人民币试点规模核定。
10月17日,已有两家试点发行机构发行的试点产品完成境外投资者认购,境外投资者资金从投资账户到银行代销账户及产品募集账户,划转顺畅、高效,试点政策顺利落地。为海南自贸港金融创新再添重要实践案例。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审核试点机构报备材料,及时公示试点机构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