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海南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亚新闻网4月11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卢智子)4月10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方面,《通知》明确规定了各类住房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对于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则调整至110万元;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最高贷款基准额度调整至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则调整至90万元;建造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最高贷款基准额度调整至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则调整至50万元;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统一调整为2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则调整至40万元。

此外,《通知》还规定了最高贷款额度的上浮政策。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在海南省购买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的,可在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基础上上浮20%;借款人家庭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新建自住住房的,可上浮10%;购买安居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同样可上浮10%。若借款人家庭同时符合多项额度上浮条件,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可叠加。

在二套房存贷挂钩机制方面,调整后的存贷挂钩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存贷挂钩贷款额度=缴存余额×倍数(固定值10)×缴存时间系数。其中,缴存余额指申请贷款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缴存时间系数规定为:缴存时间<24个月,系数0.8;24个月≤缴存时间<48个月,系数1.0;缴存时间≥48个月,系数1.2。缴存时间以申请时前60个月内账户累计缴存月份数确定。借款人按存贷挂钩计算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存贷挂钩贷款额度不足30万元,按30万元确定;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存贷挂钩合并计算贷款额度不足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同时,《通知》调整了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购买除保障性住房以外的自住住房,首套和二套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至20%;保障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则为15%。

在异地贷款政策方面,借款人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用于购买海南省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的,同等适用海南省贷款政策,为异地缴存人提供了更多便利。

此外,《通知》还明确实行最高贷款额度与个贷率联动机制。当个贷率低于96%时,最高贷款额度按系数1.0执行;当个贷率大于等于96%时,则按系数0.9执行。最高贷款额度系数根据上一个月末的个贷率数值确定,并通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负责解释。原贷款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原标题:

海南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涵盖额度提升、首付降低、存贷挂钩机制优化等多方面

责任编辑:王雪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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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06:56:28

三亚新闻网4月11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卢智子)4月10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方面,《通知》明确规定了各类住房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对于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则调整至110万元;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最高贷款基准额度调整至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则调整至90万元;建造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最高贷款基准额度调整至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则调整至50万元;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最高贷款基准额度统一调整为2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则调整至40万元。

此外,《通知》还规定了最高贷款额度的上浮政策。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在海南省购买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的,可在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基础上上浮20%;借款人家庭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新建自住住房的,可上浮10%;购买安居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同样可上浮10%。若借款人家庭同时符合多项额度上浮条件,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可叠加。

在二套房存贷挂钩机制方面,调整后的存贷挂钩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存贷挂钩贷款额度=缴存余额×倍数(固定值10)×缴存时间系数。其中,缴存余额指申请贷款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缴存时间系数规定为:缴存时间<24个月,系数0.8;24个月≤缴存时间<48个月,系数1.0;缴存时间≥48个月,系数1.2。缴存时间以申请时前60个月内账户累计缴存月份数确定。借款人按存贷挂钩计算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存贷挂钩贷款额度不足30万元,按30万元确定;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存贷挂钩合并计算贷款额度不足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同时,《通知》调整了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购买除保障性住房以外的自住住房,首套和二套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至20%;保障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则为15%。

在异地贷款政策方面,借款人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用于购买海南省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的,同等适用海南省贷款政策,为异地缴存人提供了更多便利。

此外,《通知》还明确实行最高贷款额度与个贷率联动机制。当个贷率低于96%时,最高贷款额度按系数1.0执行;当个贷率大于等于96%时,则按系数0.9执行。最高贷款额度系数根据上一个月末的个贷率数值确定,并通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负责解释。原贷款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原标题:

海南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涵盖额度提升、首付降低、存贷挂钩机制优化等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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