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新闻网8月7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蔡炳先 张慧膑)8月6日,记者了解到,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2024—2026年海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购机行为完成后,需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记者了解到,全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1大类40个小类91个品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补贴标准包括组织分档测算、补贴额测算比例、单机补贴限额。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气力式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大型水稻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0万元,200马力以上动力换挡或无级变速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喂入量联合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原标题:
海南印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实行自主购机先购后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