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新闻网1月30日消息(记者 刘佳)《三亚市公交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减少办理材料,增加实名制公交卡适用人群。
《办法》共七章四十七条,包括总则和公交卡的发行、办理、使用、充值、年审、注销,以及监督管理等环节。
《办法》在公交卡办理程序、提交办理材料等方面,进一步做减法。简化办理离休干部公交卡办理程序,离休干部凭居民身份证、一寸免冠彩色相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离休荣誉证》到运营机构直接办理,免除登记核查及证明材料要求。办理残疾人公交卡时,办卡人无需到市残联开具相关证明,可到运营机构直接办理,由运营机构负责核查残疾人证件真伪。为方便外埠老年人使用老年人公交卡,取消“外埠老年人每年6、7、8月到本市居住地派出所办理1次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的规定。
同时,在实名制公交卡适用人群范围上做加法。《办法》明确,公交卡分为实名制公交卡和非实名制公交卡。实名制公交卡办理人群为本市居民、从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学生、离休干部、老年人、中小学生、残疾人、低保特困人员、军人、英烈遗属、消防救援人员、无偿献血人员、失业人员等。其中,新增英烈遗属、消防救援人员和无偿献血人员,在残疾军人的基础上,增加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扩大军人公交卡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