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新闻网1月14日消息(记者 卢智子)1月12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渔港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策略,加强渔船进出港检查和管控,严防疫情从海上输入。
《通知》明确,海南各沿海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进一步做好辖区内渔港、渔船、渔民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加强防控组织领导,建立县、乡(镇)、村领导分片,包干负责的网格化管控(即县领导包渔业乡镇、渔业乡镇领导包渔业村、村干部包渔船)的疫情防控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压实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海岸警察、渔业乡(镇)及村委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要抓好《海南省渔港渔船渔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排查渔业疫情防控风险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加强渔船进出港检查,消除疫情隐患。督促船东船长落实好渔船消毒、船员(尤其是外省来琼船员)健康登记监测。重点核实进出港渔船报告的船员名册、职务船员配备以及船员身体健康、疫苗接种、有无和境外(省外)渔船(人员)接触等情况,建立渔港渔船渔民疫情防控管理台账。推动渔船船长船东落实承诺制,承诺及时如实报告渔船进出港情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此外,严格设立渔民隔离点,沿海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指导渔业乡镇所在辖区各渔港设立专门的隔离场所,可结合各乡镇原设有的疫情防控隔离点统筹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要加强值守和信息报送。海南各沿海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在沿海渔业乡镇设立渔港疫情防控点,统筹组织各方力量,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规范渔港值班记录登记和渔船进出港报告台账管理。加强对重点渔港、渔船、渔民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