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
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明确岛内居民可免税购买的进境商品范围
覆盖食品、日化、母婴等日常用品
具体可购买商品明细如下
↓↓↓









责任编辑:林祺
2月5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
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明确岛内居民可免税购买的进境商品范围
覆盖食品、日化、母婴等日常用品
具体可购买商品明细如下
↓↓↓









2月5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
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明确岛内居民可免税购买的进境商品范围
覆盖食品、日化、母婴等日常用品
具体可购买商品明细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