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群体工伤保险有了保障
三类群体工伤保险有了保障

三亚新闻网12月21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张慧膑)12月19日,《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会举行,详细解读政策修订背景、核心内容及实施要求,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据悉,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保障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2023年11月,省人社厅联合省教育厅、省社保服务中心、省税务局印发《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以自愿单险种参保模式将三类群体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该《办法(试行)》试行期2年,为确保政策平稳衔接、持续保障相关群体权益,2025年12月11日,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修订后的《办法》。

据介绍,《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群体定义。在我省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可自愿为本单位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保缴费。其中,实习生指年满16周岁,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高职专科学校、高职本科学校按专业培养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或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单位进行6至12个月岗位实习的学生;见习人员即按照《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包括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超龄从业人员指用人单位招用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从业人员。

关于待遇保障,三类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严格按《工伤保险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基金支付范围外的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按约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途径维权。

参保缴费方面,按照参保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用人单位需持三方实习协议、见习协议、用人协议及参保人员花名册等,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费。缴费基数以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准,费率按对应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确定。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方面,三类人员发生工伤后,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修订)》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保缴费期间发生工伤的,依据缴费记录及相关协议开展认定,无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

据统计,《办法(试行)》自2024年1月1日施行以来,三亚市人社局已累计为三类人员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80多人次,有效保障了相关群体权益。

今年以来,三亚市人社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数字人社建设,优化“零跑动”办理模式,推动工伤保险服务从“能办”向“好办”升级。该局在“三亚人社”微信公众号开设办事指南专栏,引导群众线上申请业务,率先在全省推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文书电子送达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下一步,三亚市人社局将聚焦流程优化、个性需求满足、服务便捷提升,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办法》,持续推进工伤保险扩面,让保障惠及更多特定群体,为三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原标题:

《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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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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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群体工伤保险有了保障
来源:三亚新闻网
2025-12-21 08:33:36

三亚新闻网12月21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张慧膑)12月19日,《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会举行,详细解读政策修订背景、核心内容及实施要求,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据悉,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保障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2023年11月,省人社厅联合省教育厅、省社保服务中心、省税务局印发《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以自愿单险种参保模式将三类群体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该《办法(试行)》试行期2年,为确保政策平稳衔接、持续保障相关群体权益,2025年12月11日,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修订后的《办法》。

据介绍,《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群体定义。在我省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可自愿为本单位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保缴费。其中,实习生指年满16周岁,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高职专科学校、高职本科学校按专业培养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或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单位进行6至12个月岗位实习的学生;见习人员即按照《海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包括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超龄从业人员指用人单位招用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从业人员。

关于待遇保障,三类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严格按《工伤保险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基金支付范围外的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按约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途径维权。

参保缴费方面,按照参保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用人单位需持三方实习协议、见习协议、用人协议及参保人员花名册等,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费。缴费基数以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准,费率按对应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确定。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方面,三类人员发生工伤后,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修订)》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保缴费期间发生工伤的,依据缴费记录及相关协议开展认定,无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

据统计,《办法(试行)》自2024年1月1日施行以来,三亚市人社局已累计为三类人员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80多人次,有效保障了相关群体权益。

今年以来,三亚市人社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数字人社建设,优化“零跑动”办理模式,推动工伤保险服务从“能办”向“好办”升级。该局在“三亚人社”微信公众号开设办事指南专栏,引导群众线上申请业务,率先在全省推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文书电子送达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下一步,三亚市人社局将聚焦流程优化、个性需求满足、服务便捷提升,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办法》,持续推进工伤保险扩面,让保障惠及更多特定群体,为三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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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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