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新闻网11月14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吴英印 通讯员 张清)“终本”是指执行案件中,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一种阶段性结案方式。但“终本”非终点,职责不“终结”,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执行局紧盯“终本清仓”任务目标,定期清查终本案件,践行“回头看、全面查、用心办”理念,不让任何一个案件陷入“沉睡”,常态化执行保障主体合法权益。
2016年4月,三亚某村委会向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黄某等12人因未被列入补偿名单而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查明,认定黄某等人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村委会应向每人补发征地补偿款17400元。在2016年立案的首次执行案件中,法院执行到位34500元,分别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以清偿部分债务,后因查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裁定终本。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财产线索并迅速核实,发现被执行人向其名下某银行账户存入大额款项。法官立即恢复执行,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快速冻结存款,将款项扣划至案款专户,到账后快速启动付款程序,将案款付至12位申请执行人手中,全部债务得以清偿,12宗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案件终本不是终点,而是阶段化动态执行的新起点。执行法官将坚持“如我在执”和能动司法理念,持续关注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线索,随时按下“重新启动”的按钮。城郊法院将持续开展执行“回头看”工作,定期对终本案件进行财产复查,全力清理终本积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畅通公平正义实现的“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