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伊人
寻找伊人

天涯海角游览区内的冼夫人雕像,其乘于马上、凝视前方,英姿飒爽。 通讯员 黄丁丁 摄

生活里充满了各种连接——完成“寻村记”第一篇《寻找黄道婆》,便在机缘之下读到《崖城从前》,作者为崖城城东黄叶村人,黄家华。

《崖城从前》里,专门拿出7个页码考证黄道婆与崖州之关系,其革新纺织工具与黎族纺染织绣技艺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黄家华为此制作的题目也颇有情怀乃至沧桑之感:《所谓伊人》。

崖州之地,宁远河畔,还有多少“伊人”在水一方?她们,又是怎样的存在?

●书志多“烈女”

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的《崖州志》[(清)张巂、邢定纶、赵以濂纂修,郭沫若点校,2010年8月北京第1版],共二十二卷、三十三志,对于这片土地上的女性并无过多留叙,只在卷十八中辟出“人物志三——烈女”。

烈女,网络搜索和词典里的释义有二:刚正且有节操的女子,殉夫或杀身以保全贞节的女子。《崖州志》中的“烈女”正应其义,所志明清整整百位(28岁以下)女性,皆为“殉夫或杀身以保全贞节”,脱离不开古代对于女性“三从四德”(三从为“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为“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定位”,但以如今眼光度之,既有“从德”,也有“忠孝”,两者相间,有所弃、有所取。

如“李氏,所三亚人,举止端庄,言笑不苟。年二十,适同里海澜清。才一载,夫亡。孀守七十八年。寿九十九终。”——21岁丈夫去世,她独守78年。

如“张氏,游击王锡嵩侧室,北直人。嵩在京候补时,纳为妾。随任之崖。六载,锡嵩以征黎深入,冒烟瘴,病,数日卒。氏痛悼,欲自缢以殉。嵩母止之,曰:吾儿未殓;汝死益痗予心。乃姑从。后旬日,悲痛益切。潜往一小阁,投缳。家人知而解之。然张氏矢心不回,终有殉节之志。后乘间新妆炫服,从容自缢而死。崖中士女咸闻而叹息焉。知州李如柏嘉其节,为撰《墓志》,勒于石。官于崖州者各为诗歌以挽之。载《艺文》。”——为丈夫“殉节”三次自缢,张氏之“烈”,恐怕超出现代人的认知范畴。

又如,“邓氏,分界塘李琼玫妻。年二十四,寡。寿八十。媳王氏,李子芳妻。年二十三,寡。现年七十二。妇姑皆以节闻。督学张百熙给匾旌之曰‘一门双节’。”——婆媳皆如此,可见殉夫保贞节的“烈女”,于古代是有“传承”的,绝非完全个性使然。

在当时的“大环境”和“风气”之下,女性尤其是年轻女性,不会越雷池半步,守忠尽孝是生活中当然之义,这或许是她们于长期受影响之下,自然而为。

对于“烈女”的推崇,更将她们架于“道德高地”。如前所述张氏,李知柏在《墓志》中说:“呜呼,生死亦大矣,而张氏以闺中妾妇,克具刚烈,从容死节,不亦可嘉矣乎?予出守兹土,表扬贞节,予之责也。先以具详转报。第夫亡从死,有停旌表之例。故不敢预定其褒崇,姑先为记,树之墓前,以垂不巧云。”——意思是,一位妾女有如此贞节,理应歌颂,但作为一名官员,在报告未得到批示之前,还不能大张旗鼓。

——也不知对如此“刚烈”的女性如此志铭,是怜爱生命,还是借其示范以他人。面向逝去的历史,我们都是局外之人,他们所思所想,永远不会有答案。

●巾帼“冼夫人”

在崖州这片土地上,留下过一位响当当的女性的足迹,她就是被周恩来评价为“中国巾帼英雄第一人”的冼夫人。

冼夫人(约公元522—602年),原名冼珍,南北朝时期高凉郡(今广东电白)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社会活动家,其家族世代为俚族部落首领。

如今的崖州学宫内,一座雕像让冼夫人跨越历史长河,注视着曾经的黄尘古道烽火边城,自己又怎样从岭南越过琼州海峡,成为“开岛元勋”。

在冼夫人之前,海南岛长期孤悬南海,中原皇权只是象征性地遥控统治,被称为“象郡之外徼”。直至“梁大同初”,冼夫人以南越部族首领的身份“请命于朝,置崖州”,从而结束了多年“久乱不统,不能一日相聚以存”的历史。

据史书和有关研究文献记载,冼夫人至少到过海南五次。

第一次,大约在公元534年,将海南收归自己统辖,“夫人多所规谏,由是怨隙止息,海南儋耳归附者千余洞。”

第二次,大约在公元540-541年,请命“置崖州”获准后,她和夫君冯宝受命来海南巡察。

第三次,是冯宝逝世后,广州刺史欧阳纥反叛,其党羽企图割据海南,她和儿子冯仆率军渡海南下,打败了叛军。

第四次,是在隋文帝封她为“谯国夫人”后,岭南归顺朝廷,年近八十岁的冼太夫人“卫诏使裴矩巡抚诸州”,“亲披甲,乘介马,张锦伞,领彀骑”,海南各地首领都来拜谒和受爵,从此使岭南和海南地区完全得到安定。

最后一次,是隋文帝仁寿元年(公元601年),广州总管赵讷私结叛党被处死后,冼夫人以朝廷使者的身份往各地巡查抚慰。公元602年,冼夫人在海南岛刚过完春节,乘车出崖州郡城到各峒视察,在当时的“汤沐邑”临振县(即现在的崖州)所在地水南村居住一年后,亦公元602年正月十八日,冼夫人病逝在出巡路上的卜口坡(今海口市旧州镇卜球村边),享年91岁。

在海南期间,冼夫人不仅设置了崖州,恢复了与中原的联系,促进民族团结融合,还多次平定匪贼叛兵,使百姓安居乐业。她带来了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如推行牛耕、兴修水利、选种施肥等,还无偿地向农民提供种苗、农具,又设法向人民传授纺织、制衣技术。

她与丈夫冯宝还在海南办学兴教,把医疗知识传授给百姓,深受居众爱戴,成为海南当时俚人的民族英雄和精神领袖。

由于冼夫人对海南的贡献颇大,历代文人墨客对她十分崇敬。宋代大文豪苏东坡被贬儋州时,听说中和镇有个冼庙,便叫人备好供品,前去拜谒,并留诗一首:

冯冼古烈妇,翁媪国于兹。 

策勋梁武后,开府隋文时。 

三世更险易,一心无磷缁。 

锦繖平积乱,犀渠破余疑。 

庙貌空复存,碑版漫无辞。 

我欲作铭志,慰此父老思。 

遗民不可问,偻句莫予欺。 

犦牲菌鸡卜,我当一访之。 

铜鼓壶卢笙,歌此送迎诗。

在海南岛,至今许多地方还在每年的农历二月十二日举行“闹军坡”活动来纪念她。此外,海内外有冼夫人庙宇和纪念馆逾二千余座;2002年,《冼夫人在海南》八集历史剧播出。

●经济领域的挑战:“女主外”

从社会层面而言,尤其是在政治上,海南古代女性与男性享有几乎平等的地位。在中原政权未进驻海南之前,黎族地区负责管理部落的首领——“峒主”的产生就由进驻该地区的先后和其贡献大小决定,男女均可成为峒首领。

与汉族经济活动中“男主外、女主内”的角色不同,黎族女性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着“主外”的角色。黎俗中“女主外”现象并非特例,早在宋代,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就描述了这种现象:“南方盛热,不宜男子,特宜妇人……余观深广之女,何其多且盛也。男子身形卑小,颜色黯惨;妇人则黑理充肥,少疾多力,城郭墟市负贩逐利率妇人也”。

周去非的描述说明“女主外”风俗在岭南地区的普遍。而海南移民大多来自闽粤地区,对“女主外”的习俗并不排斥,在进入海南岛后很快接受了“女主外”的风俗,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众多资料均显示古代海南女性在家庭经济生活中的“主外”角色,如《民国琼山县志·金石志·大明唐母冯氏墓志铭》所记载的琼山冯氏,其自序中显示出其家庭的耕织事务均由其全权打理,“吾虽居陋巷,朝焉命仆以耕,则有余食矣;夜焉督婢而织,则有余衣矣;暇则与子观书,则有余乐矣”。

同样,《民国琼山县志·金石志·给事中许忠直公墓表》也记载,万历给事中许子伟,其妻曾氏一手操劳家庭内外经济事务,“初于归公也,事箕帚,操井臼,供甘旨,理家教子,至老不倦,外而会宾客,内而男女婚姻”。官宦人家的女性尚可“命仆耕种”,平民家庭的女性则直接从事田间事务,甚至成为主力。

对于习惯了“男主外、女主内”经济活动模式的汉人乡绅来说,海南女子“主外”的行为显然让他们不适应甚至反感。为此,丘浚在《家礼仪节》中特意强调了“女主内”的角色,“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学女事,以共衣服”。而海瑞也在《孟子为贫而壮义》中强调“士农工商皆男子事也”,并恳切倡导敦促乡朋亲友响应官府禁止女性抛头露面出外做工的号召,“往来亲友家及资生大小买卖,各以男子充之。妇女止做门内工,不外出”(《海瑞集》卷二,《条例·贺太府禁妇女出街行走与乡士夫亲友约遵文》)。但从后世记载来看,该倡导显然收效甚微。清乾隆年间,黎汉之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为规范交易,杨廷璋认为“民黎交易宜酌设墟场”,请旨“与附近州县城外汛防地界设立墟场一二处”(《乾隆琼州府志·条议篇·奏黎山善后事宜》)。在政府推动下,海南墟市发展迅猛,女性是当时墟市交易的主力,“琼南妇女打柴、卖芋种、贩花生油,往往满路盈市”(焦和生,《连云书屋存稿》卷二,《悯农词》)。

海南女性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角色使得男性严重依赖女性,如海瑞在《与琼乡诸先生书》中提到,“其父海瀚不事家人生业,是其母相励护持,能使内外不致乏绝” (《海瑞集》卷五,《书简·与琼乡诸先生书》)。甚至出现男性被女性“包养”的现象,文献显示,在“养汉”关系中,男子的衣食住行等所有费用均由女子承担,男子无须操心任何家庭经济事务,只需“坐食”,而女性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不得禁其外交”的自由。女性经济作用的突出使“不落夫家”的行为得到社会默许,“基于妇女在家庭生活和生产劳动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娘家亦鼓励已婚女子长住娘家以辅助家庭”。

面对已普遍存在的“男逸女劳”现象,汉人统治者需要寻求一个合理的理由和可行的方式,重新树立男性尊严和夺回对女性的主导权。而汉人根深蒂固的“士农工商”等级观念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价值观为男性的“男逸”行为做了一个最好的价值阐释,也使一种新的以父权为中心,但又迥异于汉人传统父权文化的新的性别关系形成。海南古代女性的性别角色由此发生转变。

参考资料:

《崖州志》,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8月第1版;黄淑瑶:《性别、权力与海南古代女性》。

三亚新闻网3月24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王鑫 张慧膑 李少云)

责任编辑:王雪杉、赵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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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城从前》里,专门拿出7个页码考证黄道婆与崖州之关系,其革新纺织工具与黎族纺染织绣技艺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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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州之地,宁远河畔,还有多少“伊人”在水一方?她们,又是怎样的存在?

●书志多“烈女”

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的《崖州志》[(清)张巂、邢定纶、赵以濂纂修,郭沫若点校,2010年8月北京第1版],共二十二卷、三十三志,对于这片土地上的女性并无过多留叙,只在卷十八中辟出“人物志三——烈女”。

烈女,网络搜索和词典里的释义有二:刚正且有节操的女子,殉夫或杀身以保全贞节的女子。《崖州志》中的“烈女”正应其义,所志明清整整百位(28岁以下)女性,皆为“殉夫或杀身以保全贞节”,脱离不开古代对于女性“三从四德”(三从为“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为“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定位”,但以如今眼光度之,既有“从德”,也有“忠孝”,两者相间,有所弃、有所取。

如“李氏,所三亚人,举止端庄,言笑不苟。年二十,适同里海澜清。才一载,夫亡。孀守七十八年。寿九十九终。”——21岁丈夫去世,她独守78年。

如“张氏,游击王锡嵩侧室,北直人。嵩在京候补时,纳为妾。随任之崖。六载,锡嵩以征黎深入,冒烟瘴,病,数日卒。氏痛悼,欲自缢以殉。嵩母止之,曰:吾儿未殓;汝死益痗予心。乃姑从。后旬日,悲痛益切。潜往一小阁,投缳。家人知而解之。然张氏矢心不回,终有殉节之志。后乘间新妆炫服,从容自缢而死。崖中士女咸闻而叹息焉。知州李如柏嘉其节,为撰《墓志》,勒于石。官于崖州者各为诗歌以挽之。载《艺文》。”——为丈夫“殉节”三次自缢,张氏之“烈”,恐怕超出现代人的认知范畴。

又如,“邓氏,分界塘李琼玫妻。年二十四,寡。寿八十。媳王氏,李子芳妻。年二十三,寡。现年七十二。妇姑皆以节闻。督学张百熙给匾旌之曰‘一门双节’。”——婆媳皆如此,可见殉夫保贞节的“烈女”,于古代是有“传承”的,绝非完全个性使然。

在当时的“大环境”和“风气”之下,女性尤其是年轻女性,不会越雷池半步,守忠尽孝是生活中当然之义,这或许是她们于长期受影响之下,自然而为。

对于“烈女”的推崇,更将她们架于“道德高地”。如前所述张氏,李知柏在《墓志》中说:“呜呼,生死亦大矣,而张氏以闺中妾妇,克具刚烈,从容死节,不亦可嘉矣乎?予出守兹土,表扬贞节,予之责也。先以具详转报。第夫亡从死,有停旌表之例。故不敢预定其褒崇,姑先为记,树之墓前,以垂不巧云。”——意思是,一位妾女有如此贞节,理应歌颂,但作为一名官员,在报告未得到批示之前,还不能大张旗鼓。

——也不知对如此“刚烈”的女性如此志铭,是怜爱生命,还是借其示范以他人。面向逝去的历史,我们都是局外之人,他们所思所想,永远不会有答案。

●巾帼“冼夫人”

在崖州这片土地上,留下过一位响当当的女性的足迹,她就是被周恩来评价为“中国巾帼英雄第一人”的冼夫人。

冼夫人(约公元522—602年),原名冼珍,南北朝时期高凉郡(今广东电白)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社会活动家,其家族世代为俚族部落首领。

如今的崖州学宫内,一座雕像让冼夫人跨越历史长河,注视着曾经的黄尘古道烽火边城,自己又怎样从岭南越过琼州海峡,成为“开岛元勋”。

在冼夫人之前,海南岛长期孤悬南海,中原皇权只是象征性地遥控统治,被称为“象郡之外徼”。直至“梁大同初”,冼夫人以南越部族首领的身份“请命于朝,置崖州”,从而结束了多年“久乱不统,不能一日相聚以存”的历史。

据史书和有关研究文献记载,冼夫人至少到过海南五次。

第一次,大约在公元534年,将海南收归自己统辖,“夫人多所规谏,由是怨隙止息,海南儋耳归附者千余洞。”

第二次,大约在公元540-541年,请命“置崖州”获准后,她和夫君冯宝受命来海南巡察。

第三次,是冯宝逝世后,广州刺史欧阳纥反叛,其党羽企图割据海南,她和儿子冯仆率军渡海南下,打败了叛军。

第四次,是在隋文帝封她为“谯国夫人”后,岭南归顺朝廷,年近八十岁的冼太夫人“卫诏使裴矩巡抚诸州”,“亲披甲,乘介马,张锦伞,领彀骑”,海南各地首领都来拜谒和受爵,从此使岭南和海南地区完全得到安定。

最后一次,是隋文帝仁寿元年(公元601年),广州总管赵讷私结叛党被处死后,冼夫人以朝廷使者的身份往各地巡查抚慰。公元602年,冼夫人在海南岛刚过完春节,乘车出崖州郡城到各峒视察,在当时的“汤沐邑”临振县(即现在的崖州)所在地水南村居住一年后,亦公元602年正月十八日,冼夫人病逝在出巡路上的卜口坡(今海口市旧州镇卜球村边),享年91岁。

在海南期间,冼夫人不仅设置了崖州,恢复了与中原的联系,促进民族团结融合,还多次平定匪贼叛兵,使百姓安居乐业。她带来了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如推行牛耕、兴修水利、选种施肥等,还无偿地向农民提供种苗、农具,又设法向人民传授纺织、制衣技术。

她与丈夫冯宝还在海南办学兴教,把医疗知识传授给百姓,深受居众爱戴,成为海南当时俚人的民族英雄和精神领袖。

由于冼夫人对海南的贡献颇大,历代文人墨客对她十分崇敬。宋代大文豪苏东坡被贬儋州时,听说中和镇有个冼庙,便叫人备好供品,前去拜谒,并留诗一首:

冯冼古烈妇,翁媪国于兹。 

策勋梁武后,开府隋文时。 

三世更险易,一心无磷缁。 

锦繖平积乱,犀渠破余疑。 

庙貌空复存,碑版漫无辞。 

我欲作铭志,慰此父老思。 

遗民不可问,偻句莫予欺。 

犦牲菌鸡卜,我当一访之。 

铜鼓壶卢笙,歌此送迎诗。

在海南岛,至今许多地方还在每年的农历二月十二日举行“闹军坡”活动来纪念她。此外,海内外有冼夫人庙宇和纪念馆逾二千余座;2002年,《冼夫人在海南》八集历史剧播出。

●经济领域的挑战:“女主外”

从社会层面而言,尤其是在政治上,海南古代女性与男性享有几乎平等的地位。在中原政权未进驻海南之前,黎族地区负责管理部落的首领——“峒主”的产生就由进驻该地区的先后和其贡献大小决定,男女均可成为峒首领。

与汉族经济活动中“男主外、女主内”的角色不同,黎族女性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着“主外”的角色。黎俗中“女主外”现象并非特例,早在宋代,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就描述了这种现象:“南方盛热,不宜男子,特宜妇人……余观深广之女,何其多且盛也。男子身形卑小,颜色黯惨;妇人则黑理充肥,少疾多力,城郭墟市负贩逐利率妇人也”。

周去非的描述说明“女主外”风俗在岭南地区的普遍。而海南移民大多来自闽粤地区,对“女主外”的习俗并不排斥,在进入海南岛后很快接受了“女主外”的风俗,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众多资料均显示古代海南女性在家庭经济生活中的“主外”角色,如《民国琼山县志·金石志·大明唐母冯氏墓志铭》所记载的琼山冯氏,其自序中显示出其家庭的耕织事务均由其全权打理,“吾虽居陋巷,朝焉命仆以耕,则有余食矣;夜焉督婢而织,则有余衣矣;暇则与子观书,则有余乐矣”。

同样,《民国琼山县志·金石志·给事中许忠直公墓表》也记载,万历给事中许子伟,其妻曾氏一手操劳家庭内外经济事务,“初于归公也,事箕帚,操井臼,供甘旨,理家教子,至老不倦,外而会宾客,内而男女婚姻”。官宦人家的女性尚可“命仆耕种”,平民家庭的女性则直接从事田间事务,甚至成为主力。

对于习惯了“男主外、女主内”经济活动模式的汉人乡绅来说,海南女子“主外”的行为显然让他们不适应甚至反感。为此,丘浚在《家礼仪节》中特意强调了“女主内”的角色,“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学女事,以共衣服”。而海瑞也在《孟子为贫而壮义》中强调“士农工商皆男子事也”,并恳切倡导敦促乡朋亲友响应官府禁止女性抛头露面出外做工的号召,“往来亲友家及资生大小买卖,各以男子充之。妇女止做门内工,不外出”(《海瑞集》卷二,《条例·贺太府禁妇女出街行走与乡士夫亲友约遵文》)。但从后世记载来看,该倡导显然收效甚微。清乾隆年间,黎汉之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为规范交易,杨廷璋认为“民黎交易宜酌设墟场”,请旨“与附近州县城外汛防地界设立墟场一二处”(《乾隆琼州府志·条议篇·奏黎山善后事宜》)。在政府推动下,海南墟市发展迅猛,女性是当时墟市交易的主力,“琼南妇女打柴、卖芋种、贩花生油,往往满路盈市”(焦和生,《连云书屋存稿》卷二,《悯农词》)。

海南女性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角色使得男性严重依赖女性,如海瑞在《与琼乡诸先生书》中提到,“其父海瀚不事家人生业,是其母相励护持,能使内外不致乏绝” (《海瑞集》卷五,《书简·与琼乡诸先生书》)。甚至出现男性被女性“包养”的现象,文献显示,在“养汉”关系中,男子的衣食住行等所有费用均由女子承担,男子无须操心任何家庭经济事务,只需“坐食”,而女性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不得禁其外交”的自由。女性经济作用的突出使“不落夫家”的行为得到社会默许,“基于妇女在家庭生活和生产劳动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娘家亦鼓励已婚女子长住娘家以辅助家庭”。

面对已普遍存在的“男逸女劳”现象,汉人统治者需要寻求一个合理的理由和可行的方式,重新树立男性尊严和夺回对女性的主导权。而汉人根深蒂固的“士农工商”等级观念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价值观为男性的“男逸”行为做了一个最好的价值阐释,也使一种新的以父权为中心,但又迥异于汉人传统父权文化的新的性别关系形成。海南古代女性的性别角色由此发生转变。

参考资料:

《崖州志》,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年8月第1版;黄淑瑶:《性别、权力与海南古代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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