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30日从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获悉,海南省教育厅联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已全面启动2026年海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其中续贷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28日,首贷受理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18日,须前往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助学贷款作为国家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利率低、期限长、还款压力小等特点。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资金优先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生活费。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在校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利率为5年期LPR减70个基点(即LPR5Y-0.7%)。
助学贷款属于信用贷款,需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自毕业当年起,由借款人自行偿还贷款利息,毕业后有5年的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只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毕业第六年开始按年偿还本金和利息。贷款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2026年,助学贷款受理实行“错峰受理、续贷先行”办理模式,将于7—11月分批发放,具体发放时间根据借款学生申请、合同签订及审查、高校录入回执等环节的完成进度确定。续贷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使用“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线上申请办理,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贷款申请;首次申请贷款学生需通过上述渠道提交贷款申请后,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籍验证报告、《申请表》和《认定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海南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助学贷款在办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出现代理行账户问题、限额问题、冻结问题等,均不会涉及资金转账,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警惕网络诈骗,警惕不良“校园贷”,遇到问题请先向银行或教育部门咨询。借款学生毕业后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还款,避免因违约而影响个人征信。更多受理详情可关注“海南省教育厅”“南海扬帆”官方公众号。
(记者 王培琳 通讯员 王靖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