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五年来,海南省全面深入贯彻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取得良好成效,特别是2025年12月18日全岛封关运作启动以来,整体运行平稳有序,政策效应有效释放,开放引力显著增强。
据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后,海南省委立即召开七届十次全会,对全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律作出系统部署。五年来,省委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统筹立法资源、把控立法节奏、严把立法导向,有力保障封关运作急需和重点领域法规高质量出台;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全面履职,统筹推进自贸港法规体系建设,先后制定57件自贸港法规,其中23件涉及变通63部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形成了一批具有自贸港辨识度和影响力的制度成果,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海南样本”。
记者了解到,海南重点在五个方面加强了立法:一是加强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立法。制定“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极简审批条例、市场主体注销条例、外商投资条例、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法规,就市场主体放宽准入、自主经营、便利退出、要素获取作出一系列创新性规定,保障各类生产要素便捷高效流动。
二是加强营商环境立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条例、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规定、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等法规,有力引领、推动和保障了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三是加强主导产业和重点园区立法。制定旅游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现代物流业促进规定、促进种业发展若干规定、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等法规,以立法支持和推动加快构建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四是加强风险防控立法。制定反走私条例(试行)、禁毒条例、免税购物失信惩戒若干规定等法规,以立法筑牢自贸港风险防控屏障。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立法。制定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规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以及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以立法保障群众在自贸港建设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强。
省政府狠抓落实,推动自贸港各项核心政策顺利实施,累计制定修改废止47件省政府规章,在贸易、投资、财税、生态、产业、人才、综合保障等重点领域,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海南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年均分别增长24.1%、30.2%,与22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贸易往来。新设外资企业年均增长15.3%,实际使用外资年均增长16.7%,投资来源地由140个国家和地区增至180个。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国一流。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在省委领导下,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继续锚定“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战略目标不动摇,更加重视运用自贸港法规制定权,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制度体系,为我国高水平改革开放闯路子、作示范,更好助力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