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等四地税务局推行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跨省互认
海南等四地税务局推行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跨省互认

 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促进区域入境消费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海南省税务局及深圳市税务局近日联合发布通告,明确自2026年5月1日起,在广东省(含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范围内实行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跨省互认。

根据通告,境外旅客在上述省市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商店或集中退付点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预付金后,可在规定期限内,从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海南省内的任一离境退税口岸办理离境。

责任编辑:刘维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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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等四地税务局推行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跨省互认
来源:三亚日报
2026-05-14 09:45:27

 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促进区域入境消费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海南省税务局及深圳市税务局近日联合发布通告,明确自2026年5月1日起,在广东省(含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范围内实行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跨省互认。

根据通告,境外旅客在上述省市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商店或集中退付点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预付金后,可在规定期限内,从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海南省内的任一离境退税口岸办理离境。

责任编辑:刘维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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