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南省中考报名工作目前已结束。省考试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4月30日前完成考生应届生身份确认、考生初中阶段同一学校就读情况确认以及考生学籍和就读年限确认等三项确认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根据安排,对于具有我省初中学籍的九年级学生,省考试局已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基础信息导入海南省中招管理系统进行统一报名,且默认考生类型为应届生,各初中学校应进一步核实考生“人籍一致”情况,确认考生类型。对于在市县招办报名的单报生(往届生、外回考生、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省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各市县招办应根据考生提供的学籍卡、初中毕业证明等材料确认考生类型。
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海南省内初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是我省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计划招录对象的重要条件,其审核认定标准为考生在我省初中毕业学校有连续三年学籍且就读满三年。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重点审核此类考生的初中入学轨迹、三年学籍和在校实际就读等情况。
此外,为落实好相关中招政策,省中招管理系统中分别设置“本市县学校有三年初中学籍且就读满三年”和“本省学校有三年初中学籍且就读满三年(初中阶段省内跨市县转学)”的考生身份特征选项,各初中学校应在学籍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审核相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为所有考生进行相应选择。其中,“本省学校有三年初中学籍且就读满三年(初中阶段省内跨市县转学)”特征为初中阶段存在省内跨市县转学情况考生的特定选择;两个特征均不符合的(如初中阶段从省外转入我省初中的考生、单报生等),可不作选择。
省考试局强调,考生的学籍和就读情况是中招录取的重要条件,做好中考考生学籍和就读情况确认工作是中考报名资格复核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防范和打击“空挂学籍”“人籍分离”等违规行为的关键举措。对于学籍和就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考试招生部门应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取消报名、限制报考资格或取消录取资格处理,并如实记录在其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对于违反学籍管理规定或参与弄虚作假行为的工作人员,考试招生部门应提请有关单位按规定予以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 张琬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