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记者获悉,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058批次,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悉,1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超标等问题。具体情况为:
一、文昌蓬莱冰港冰粒厂(个体工商户)生产、销售的食用冰粒,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南爱德信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金鹿饮用纯净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耗氧量(以O₂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三亚福源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绿豆沙冰,其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琼海嘉积杨克妮蔬菜摊销售的四季豆,其中乙酰甲胺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陵水本号杏蕾蔬菜摊销售的马铃薯,其中甲拌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椰海家园店销售的鸡胸肉,其中氧氟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儋州那大吴七女海鲜摊销售的芦虾(基围虾),其中呋喃唑酮代谢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儋州雅星润家生活超市销售的腊肠(鲜肉珍珠肠),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文昌文教之焕海鲜摊销售的黑螺(文蛤),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儋州东成福万家百货超市销售的海带结,其中铅(以Pb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