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科技公司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致数据泄露被依法处罚
四川某科技公司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致数据泄露被依法处罚

近日,四川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成都某科技公司开发的购票管理系统因未落实网络安全防护要求,致使系统内部分数据发生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经查,该公司作为涉案信息系统的开发主体及实际运营单位,负有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法定职责,但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未采取必要的技术防护措施,最终引发数据泄露。

四川公安网安部门已依法对涉事企业及直接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责任编辑:赵世曦

三 亚 传 媒 影 视

集 团 媒 体 矩 阵

客户端
三亚日报微信
三亚广播电视台微信
三亚日报微博
三亚广播电视台微博
新闻推荐
2025-07-17 06:49
来源:三亚新闻网
2025-07-16 08:28
来源:三亚新闻网
2025-07-16 08:37
来源:三亚新闻网
2025-07-15 10:05
来源:三亚新闻网
2025-07-15 07:01
来源:三亚新闻网
四川某科技公司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致数据泄露被依法处罚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7-17 15:08:37

近日,四川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成都某科技公司开发的购票管理系统因未落实网络安全防护要求,致使系统内部分数据发生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经查,该公司作为涉案信息系统的开发主体及实际运营单位,负有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法定职责,但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未采取必要的技术防护措施,最终引发数据泄露。

四川公安网安部门已依法对涉事企业及直接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责任编辑:赵世曦
下载大三亚APP
了解更多三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