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乐东黎族自治县委批准,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乐东黎族自治县冲坡中学原校长邢文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邢文雄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提拔干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品安全、学校资产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缺位,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教辅资料征订、校服订购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邢文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底线,以权谋私,大肆敛财,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乐东黎族自治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邢文雄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