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点赞“育儿假” 盼望能尽快落实
市民点赞“育儿假” 盼望能尽快落实

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护人员正在为小患者检查眼睛。 记者 刘琪成 通讯员 黄毅 摄

记者 卢智子

2021年12月30日,海南省公布了修改后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日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所在工作单位开始实行育儿假了吗?宝爸宝妈们准备怎么休育儿假呢?随着这一“新型假期”的发布,引发不少三亚婴幼儿家庭或准备生育的家庭对“生娃”“休假”的热议。

●市民热议:

点赞“育儿假” ,也盼望具体落实

“男方仅有15天陪产假,我月子都没做完老公就上班了。”市民李女士的宝宝目前11个月大,已经回归工作岗位的她最近正在让宝宝戒奶,这也导致她自己得了乳腺炎,令她十分苦恼。“10天的育儿假虽然不多,但也很难得,哺乳期的宝妈还可以利用这个假期给宝宝戒奶,人性化的政策值得点赞和支持。”李女士表示,如果育儿假流于形式,这就违背政策的初衷了。市民苏女士和丈夫长期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他们的老大5岁,老二3岁。“孩子平时由老人带,常常半个月我才见一次。可惜没资格休育儿假了,也不会为了多10天假期再生娃。”苏女士说,不会再生育三孩,原因是夫妻双方没有空闲时间,加之育儿成本太高了。“今年年底娃就三岁了,我希望能休一次育儿假,多陪陪孩子。”市民刘女士咨询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得到的回复是“该事项需要上会讨论,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有总比没有好,10天虽然解决不了带娃的问题,但看到生育政策在改进,也挺好的。”“还没听单位说能休育儿假,赶紧了解下,争取今年休假成功。”“现在开始休了吗?如果可以,我准备休,想带孩子出去转转。”……对于备受关注的“育儿假”,记者在随机采访中发现,很多市民点赞这一利好政策,但也表示用人单位并未宣传或实施,担心不能落到实处,希望出台相应的监督机制或激励机制,督促和鼓励用人单位落实“育儿假”相关政策。

●律师点评:

“育儿假”鼓励优生优育,进一步落实尤为关键

“育儿假的推行,是响应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配套措施。”北京大成(三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宇表示,修改后的条例亮点颇多,比如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检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公共场所配母婴设施、取消社会抚养费等,进一步减轻了年轻夫妻的生育顾虑与负担,在鼓励优生优育、更好抚育孩子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条例》推行后,‘育儿假’进一步落实尤为关键。”王国宇建议,在“育儿假”执行过程中,需要加强宣传,相关部门应强化监管和保障,让政策落到实处。用人单位应给予激励,让符合规定的员工实实在在地享受到“育儿假”的利好政策。

●政府保障:

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覆盖面

记者注意到,条例规定,产假期满后,女职工需要申请哺乳假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记者采访中发现,很多宝妈并不知晓哺乳假,知晓的也并未申请,因为担心请假导致绩效变差,从而影响薪酬甚至升职。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海南产假188天,目前机关企事业单位能够执行到位。对于员工休产假、哺乳假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又该如何维权?该工作人员建议,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调解。

日前,2022年三亚十大为民办实事事项出炉,其中包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覆盖面,构建以普惠性托育机构为主的幼托服务体系。加大托幼资源的统筹力度,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优势,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幼儿园到社区开设托班,支持多方力量在社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满足社区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三亚这一为民办实事项目也更好地响应了《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等内容。

原标题:

海南省公布修改后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市民点赞“育儿假” 盼望能尽快落实


责任编辑:姜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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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点赞“育儿假” 盼望能尽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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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护人员正在为小患者检查眼睛。 记者 刘琪成 通讯员 黄毅 摄

记者 卢智子

2021年12月30日,海南省公布了修改后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日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所在工作单位开始实行育儿假了吗?宝爸宝妈们准备怎么休育儿假呢?随着这一“新型假期”的发布,引发不少三亚婴幼儿家庭或准备生育的家庭对“生娃”“休假”的热议。

●市民热议:

点赞“育儿假” ,也盼望具体落实

“男方仅有15天陪产假,我月子都没做完老公就上班了。”市民李女士的宝宝目前11个月大,已经回归工作岗位的她最近正在让宝宝戒奶,这也导致她自己得了乳腺炎,令她十分苦恼。“10天的育儿假虽然不多,但也很难得,哺乳期的宝妈还可以利用这个假期给宝宝戒奶,人性化的政策值得点赞和支持。”李女士表示,如果育儿假流于形式,这就违背政策的初衷了。市民苏女士和丈夫长期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他们的老大5岁,老二3岁。“孩子平时由老人带,常常半个月我才见一次。可惜没资格休育儿假了,也不会为了多10天假期再生娃。”苏女士说,不会再生育三孩,原因是夫妻双方没有空闲时间,加之育儿成本太高了。“今年年底娃就三岁了,我希望能休一次育儿假,多陪陪孩子。”市民刘女士咨询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得到的回复是“该事项需要上会讨论,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有总比没有好,10天虽然解决不了带娃的问题,但看到生育政策在改进,也挺好的。”“还没听单位说能休育儿假,赶紧了解下,争取今年休假成功。”“现在开始休了吗?如果可以,我准备休,想带孩子出去转转。”……对于备受关注的“育儿假”,记者在随机采访中发现,很多市民点赞这一利好政策,但也表示用人单位并未宣传或实施,担心不能落到实处,希望出台相应的监督机制或激励机制,督促和鼓励用人单位落实“育儿假”相关政策。

●律师点评:

“育儿假”鼓励优生优育,进一步落实尤为关键

“育儿假的推行,是响应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配套措施。”北京大成(三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宇表示,修改后的条例亮点颇多,比如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检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公共场所配母婴设施、取消社会抚养费等,进一步减轻了年轻夫妻的生育顾虑与负担,在鼓励优生优育、更好抚育孩子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条例》推行后,‘育儿假’进一步落实尤为关键。”王国宇建议,在“育儿假”执行过程中,需要加强宣传,相关部门应强化监管和保障,让政策落到实处。用人单位应给予激励,让符合规定的员工实实在在地享受到“育儿假”的利好政策。

●政府保障:

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覆盖面

记者注意到,条例规定,产假期满后,女职工需要申请哺乳假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记者采访中发现,很多宝妈并不知晓哺乳假,知晓的也并未申请,因为担心请假导致绩效变差,从而影响薪酬甚至升职。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海南产假188天,目前机关企事业单位能够执行到位。对于员工休产假、哺乳假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又该如何维权?该工作人员建议,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调解。

日前,2022年三亚十大为民办实事事项出炉,其中包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覆盖面,构建以普惠性托育机构为主的幼托服务体系。加大托幼资源的统筹力度,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优势,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幼儿园到社区开设托班,支持多方力量在社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满足社区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三亚这一为民办实事项目也更好地响应了《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等内容。

原标题:

海南省公布修改后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市民点赞“育儿假” 盼望能尽快落实


责任编辑:姜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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